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城区滨江南岸、美丽的松花江畔。1993年3月,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伴随着松原建市而诞生,是吉林省最年轻的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松原市沿江东路2019号。中院本级现有人员14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3.2%,其中硕士33人,占总人数的22.6%。
法院简介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3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2019号。中院本级现有人员14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3.2%,其中硕士33人,占总人数的22.6%。
机构设置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25个职能部门,即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再审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内设案件执行一处、案件执行二处、案件复议审查处和综合监督处,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教处、书记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辅助办公室,法警支队。
法院建设
近年来,松原中院在深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以制建院、以规管案的原则,全面加强法院各项管理。首先结合法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重点突出三项审判管理措施。第一,加大案件督办力度,由审管办负责加强网上巡查,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督促结案。对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案件,下发催办单,并统计在法官个人绩效考评中。第二,规范案件评查,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本院被省法院发、改和指令再审案件的评查工作,较好发挥了监督审判、纠正错误的作用。第三,加强法官绩效考评工作,每两个月考评通报一次。同时,开展对下考评工作,对基层法院整体绩效情况全面评估,每季度排名、通报一次。其次是针对是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行政管理。先后修订并认真落实了《财务管理规定》、《考勤管理规定》、《安全保卫值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荣立个人一等功1人,集体二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0人次,有70余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表彰奖励;先后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吉林建设模范单位”、“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管理先进集体”、“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3年3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3年12月,监察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4 17:34
目录
概述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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