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吉林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还是吉林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省甲级公益型科研单位之一。
历史沿革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吉林省度量衡管理所,1962年12月更名为吉林省计量检定测试所,1985年11月更名为吉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随着事业发展,于2000年12月根据省编委吉编办[2000]103号文件批复,正式更名为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我院于1997年通过国家局对省级计量技术机构考核验收,2000年通过复查,并于2002年1月23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专家评审组的现场评审,2002年8月通过国家总局对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换证的现场考核,2004年2月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监督评审,2005年5月通过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监督和扩项评审,2006年10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扩项评审、复评审及对国家分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认定初评审,并于2006年12月获得相应的授权证书,2007年9月我院通过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评审及实验室认可第一次监督评审,2009年7月通过了实验室第二次三合一监督评审(监督评审+扩项评审+不定期评审)。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于1998年成立了吉林省型式评价实验室、吉林省计量产商品质量检验站,于2003年4月通过了复评审,并于2007年通过了复评审。2005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文同意我院筹建国家分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6年12月8日正式挂牌。2006年1月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我院成立吉林省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检测社会公正计量站。2008年6月,依据吉质监科函[2008]169号文件批复,我院筹建了吉林省能源测评中心,并于同年11月通过由省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2009年1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更名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
单位规模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440号,与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毗邻。全院占地面积3.31万平方米,工作用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18万平方米,用于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验室面积为6130平方米,其中恒温面积4000平方米。我院拥有省内恒温面积最大、控温精度最高、环境条件最好的恒温实验楼,其控温精度达到(20±0.2)℃。全院共有固定资产7771万元,其中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4223万元。现有在岗职工144人,其中正高、研究员共5人,高工38人,中级职称42人;博士3人,硕士25人,学士92人。我院有9人分别担任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测试学会等学术团体18个委员,计量标准一级考评员8人,计量标准二级考评员32人,国家级法定计量机构考评员4人,省级机构考评员5人,计量许可证考评员14人,一级注册计量师29人。
下设机构
下设2个非独立法人国家级检测平台:国家分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2个非独立法人省级质检机构:吉林省计量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吉林省能源测评中心,和我院共用一套质量管理体系。我院共设立5个职能部门和8个专业实验室。
主要职能
1、研究建立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发计量测试新技术、研制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基础性研究工作,为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创造必不可少的基础和保障;
2、承担量值传递工作,科学公正地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测试任务,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提供技术保证。
3、起草相关计量技术法规,制定相关量传工作的工作原则,定义相关领域的适用范围,保证量值传递工作的顺利进行。
4、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科学公正的反映客观事实,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技术研究,确保能源计量器具准确,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效率测试、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等工作;接受委托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简介.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官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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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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