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罗通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柳河县东北部,距柳河县城35千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25°58′15″~126°2′40″,北纬42°21′18″~42°24′14″。规划面积为1033公顷。保护区地处长白山地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生态系统相对独立,生物多样性丰富,是一处典型的低山丘陵
森林生态系统。 保护区划分为“野生生物”类别,“野生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吉林省珍稀濒危植物物种及其生境。
吉林罗通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柳河县东北部,距柳河县城35千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25°58′15″~126°2′40″,北纬42°21′18″~42°24′14″。规划面积为1033公顷。
罗通山位于龙岗山脉的西北坡,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横亘境内西北部,地处长白山区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区内主要河流为南部的三统河,该区地带性土壤为暗棕壤,
非地带性土壤有白浆土、草甸土、沼泽土及水稻土等。
保护区植物区系属于较为典型的长白植物区系,主要有针叶林、
针阔混交林、
落叶阔叶林、湿地植物等4个植被类型,下属19个植被群系。保护区内有野生维管束植物130科533种。包括蕨类植物14科24种,裸子植物2科6种,被子植物82科399种;此外还有大型菌类植物30科84种。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分布有脊椎动物4纲51科127种,其中两栖动物4科9种,爬行动物3科8种,鸟类32科82种,哺乳动物12科28种。列入国家Ⅰ级重点保护的动物有2种,分别为白肩雕、金雕。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的动物有15种,以鹰隼类和鸮类居多。
柳河县政府一直重视罗通山
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罗通山区域的保护是从保护历史古迹开始的,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重要作用的认识逐渐加深,保护的重点也从单纯的古迹保护,发展到对整个区域环境和生态的保护。2002年以来,出于对环境保护和考古方面的考虑,县政府调整了罗通山的管理权,同时也对该区域进行了一些基础性的科学考察活动,并于2008年开始筹划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2010年5月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罗通山珍稀植物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保护区专门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全面工作。根据保护区保护、管理、科研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需要,管理局的组织机构设置在原来机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为:行政管理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科研科(包括科研监测中心)、资源合理利用办公室、宣教科、社区共管办公室、公安派出所,以及下设1个保护管理站。人员编制确定为37人。保护区自建立以来,管理局进行了大量的基础性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了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人员的定岗,并聘请大学和研究机构专家对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得保护区的科研监测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明确了保护区的边界,并设立了一定数量的界桩;修建了1500米的巡护道路,设立了2000米的隔离围栏,购置了办公和巡护设备,能够对保护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在宣传教育方面,与林业局共同举办了“
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活动,积极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自然情况和社区情况将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大功能区。核心区为森林保存程度完好和几个重点物种的分布区域,面积45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3.6%。在核心区内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缓冲区上界为核心区边缘,下界为国有林地边界和开展旅游及多种经营活动区域上界,面积212公顷,占总面积的20.5%。缓冲区内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实验区位于保护区的外围,面积371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35.9%。实验区可开展参观、旅游以及多种经营活动,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