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泰走廊轻轨
吉安市的轨道交通系统
吉泰走廊轻轨是吉安市的轨道交通系统。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年”活动,突出抓好已出台的28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落地和跟踪问效,稳步推进30项改革事项的落实完成,加快吉泰走廊“六个一体化”进程,不断激发走廊内生动力活力,提高吉泰走廊“贡献度”,打造全市发展核心增长极。
系统规划编制
吉安市人民政府为深入推进吉泰走廊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加快发展的意见》(吉发〔2013〕1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特制定《2015年吉泰走廊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计划》。2015年吉泰走廊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提到:启动吉泰走廊轻轨系统规划编制
责任领导
责任领导:余阳春同志
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吉泰办、吉泰走廊县区配合
进度安排
进度安排:2015年完成吉泰城镇群规划编制,启动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并完成纲要。
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推进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胆创新,对涉及本单位的改革先行先试事项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措施、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出路线图,确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
要切实抓好先行先试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每个月26日前要将本单位《吉泰走廊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报市吉泰办。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加强调度,跟踪落实,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主动对接,积极跟进,争取改革试点在走廊区域开展并获得支持。走廊县(区)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大力支持、配合有关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共同推动各项先行先试的推进落实、取得成效。
(三)加强调度,掌握进展。市吉泰办要加强先行先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推动落实,抓好先行先试的调度督查、通报和考核评估,加强先行先试事项开展情况的跟踪分析,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先行先试事项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吉泰走廊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3 22:25
目录
概述
指导思想
系统规划编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