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郑州市西南郊黄岗寺附近的郑州革命烈士陵园内。共产党员、抗日将领吉鸿昌1934年11月英勇就义后,其遗体先葬于北平南长街长春寺,翌年11月运回故乡河南扶沟吕潭镇安葬。1964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吉鸿昌遗骸由吕潭镇迁入郑州现址,位于烈士陵园墓区正中央。墓由汉白玉建造,墓前汉白玉碑上镌刻着“吉鸿昌烈士之墓”七个大字,上端镶有瓷制的吉鸿昌戎装像,碑阴刻有吉鸿昌烈士的生平。1984年11月24日烈士就义50周年之际,中共河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在吉鸿昌墓前建立了纪念碑,胡耀邦亲笔题写了碑名。另在纪念碑的左侧,有陈列馆,陈列有吉鸿昌将军的生平事迹和遗物。
吉鸿昌(1895-1934年),字世五,又名恒立,河南扶沟县吕潭镇人。出身贫苦,“五四”运动前投冯玉祥的西北军当兵,历任连长、营长、师长、警备司令、军长、宁夏省政府主席等职。1925年-1927年大革命时期,任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军军长,立有战功。北伐时兵出撞关,著名的“深夜扁舟偷渡河北”,即鸿昌部的事迹“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吉鸿昌主张抗日救国,遭到蒋介石的忌恨,1931年蒋介石撤消他的职务,“资助出洋”。归国后,吉鸿昌深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是真正可靠的抗日救国的军事力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拯救民族与社会的彻底解放。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日本侵略者进占山海关,吉鸿昌联合冯玉祥、方振武等在张家口组成震惊全国的察绥抗日同盟军,任第二军军长兼北路前敌总指挥。但由于蒋介石与日本侵略者前后夹击,使抗日同盟军遭受失败。失败后在北平(今北京)、天津一带从事抗日活动,1933年底,蒋介石派人暗杀吉鸿昌未遂;后又串通法帝国主义者在天津法租界医院逮捕了他,解送北平宪兵司令部。1934年11月24日就义。就义前在刑场上写下激愤豪壮的五绝:“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牺牲时年仅39岁。
吉鸿昌墓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西郊烈士陵园内。吉鸿昌是著名的抗日英雄,1934年11月24日在北平就义。距墓冢90米处建有纪念碑和纪念亭。纪念碑上镌刻胡耀邦题写的“吉鸿昌烈士纪念碑”八个大字。墓冢四周松柏翠绿,令人有庄严肃穆之感。
吉鸿昌墓原在河南省扶沟县1964年迁葬郑州市烈士陵园。墓永白水泥砌成,长方形,长3.2米,宽1.4米,高0.6米。前有汉白玉墓碑呈方形,长0.95米,宽0.23米,高1.6米。正面中间镶嵌烈士照片,背面阴刻烈出生平简介并附烈士就义前的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