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判
汉语词语
同判,读音是tóng pàn。意思是官名。 宋 天圣 初改通判为同判。
解释
官名。 宋 天圣 初改通判为同判。
出处
宋 周密 《齐东野语·避讳》:“本朝 章獻太后 父諱 通 ,嘗改通直郎爲同直郎, 通州 爲 崇州 ,通判爲同判。”
陈垣 《史讳举例》卷五:“同判者,通判也。 天聖 初, 章獻劉太后 臨朝,避其父諱,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復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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