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判大宗正事
北宋官名
同判大宗正事,官名。北宋置,为大宗正司副长官,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
同判大宗正事 官名。北宋置,为大宗正司副长官,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后废。金为大宗正府次官,从二品,置一员。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同判大睦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