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
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定义: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
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
挂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
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
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因此种约定和做法对于公司登记和公示造成
负面影响,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不被行政和司法机关认可。一旦发生纠纷,实际出资人的利益无法获得保护。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颁布,首次明确了名义股东的概念,并对其与实际出资人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进行的规定。从司法层面认可了名义股东协议在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的
合法性。
3、名义股东与实质股东的权利来源于双方协议,该协议具有
排他性,当事人不得以
股东名册等作为抗辩的理由。相应的,实质股东也不得以其实质股权要求替代名义股东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