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例
汉语词语
名例,读音为míng lì,汉语词语,意思是著述的体例。也指旧时律书的首篇,犹今之总则,包括刑名与体例。
解释
出处
晋·范宁《序》:“於是乃商略名例,敷陈疑滞,博示诸儒同异之说。”杨士勋疏:“商畧名例者,即范氏别为畧例百馀条是也。”
《晋书·刑法志》:“律之名例,非正文而分明也……法律中诸不敬,违仪失式,及犯罪为公为私,藏入身不入身,皆随事轻重取法,以例求其名也。”《唐律疏议·名例》:“名者,五刑之罪名;例者,五刑之体例……故以名例为首篇。”
《唐律疏议》曰:“名者,五刑之罪名;例者,五刑之体例。名训为命,例训为比,命诸篇之刑名,比诸篇之法例。但名因罪立,事由犯生,命名即刑应,比例即事表,故以名例为首篇。”
参考资料
名例.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0-09-29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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