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尔洪·吾买尔,男,
维吾尔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人物履历
2015年5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党委委员、副局长、和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23年1月,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21年10月,入选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
2023年1月17日,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吐尔洪·吾买尔(维吾尔族)为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事迹
2021年,吐尔洪·吾买尔调至和田县工作,他用两个月时间跑遍了全县的乡镇村落,几乎每天都和大家一起工作到深夜。在侦办一起案件中,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工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经审查,该犯罪嫌疑人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审讯一度陷入僵局。得知情况的吐尔洪·吾买尔没有急于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接触,而是带着民警们重新翻阅卷宗,前往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开展进一步摸排,见面取证百余人,成功查缴出埋藏在地窖内的部分涉案物品,并以此为突破口,重新制定讯问提纲。面对证据,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
“今天的新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守护好这来之不易的成果,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在吐尔洪·吾买尔看来,“忠诚使命、报国安民”既是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他自己的人生信仰。
所获荣誉
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4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1年3月19日,入选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公布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推荐对象名单。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