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宫府
位于常州市前北岸64号的文物
吕宫府位于常州市前北岸64号,2011年1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置
吕宫故居位于常州市前北岸64号。
建筑
故居原建筑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市有关部门对其在原基址上并用原旧料(大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了翻建复原。现故居坐北朝南,前后共5进,硬山式砖木结构。头进门厅,面阔6楹6间,前檐下1楹筑成沿廊;二进大厅,面阔6楹6间,前后檐木椽叠涩超檐;三进属独立庭院,楼前砌高墙,中开院门。主楼高二层,面阔7楹7间(东西两侧为小间),楼前为方形天井,天井的东西两侧各建有面阔5楹3间的二层厢楼,厢楼与主楼紧连,北端有木梯,上下通达主楼,楼群下层及院墙处均构筑有沿廊,回廊互通;四进面阔9楹5间,其中正屋进深5楹,南檐下筑进深3楹的翻轩沿廊、北檐下筑1楹宽的沿廊;五进为厨房,面阔6楹5间,南檐下筑有1楹宽的沿廊,房前天井的东北段有古井一口,井栏外表雕刻莲瓣纹饰。整体建筑特色:所有建筑均分布于一条中轴线上,故居的东西两侧都有贯穿前后的夹弄,夹弄可通达各建筑及天井,两厢楼楼上相对的外侧面均采用木质挡板,这在常州三合式庭院中较为罕见,整个建筑东西两侧的外墙顶端砌筑的封火墙起落有致,高低参差,尽显徽派建筑风格。
吕宫
吕宫(1603—1664),字长音,又字巷枕,号金门,武进县(今常州)人。原居马山埠,明末中举人。清顺治四年(1647)殿试获一甲一名进士(状元),即官授秘书院修撰。顺治九年(1652)升任右中允。顺治十年(1653)二月,顺治帝赞赏吕宫所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论》之文渭“文章简明、气度闲雅”,因而亲自选为侍进学士,是年闰六月升迁为吏部侍郎。当年十二月,吕宫又跃升为弘文院大学士(相当于宰相),官至一品。顺治帝曾在什刹海集大臣于土山顶上,命骑兵团围土山驱马奔驰上冲,将至山顶,诸大臣惊慌失色,唯独吕宫一人静立不动,骑兵冲到他面前也戛然而止。顺治帝赞道:“吕宫气度过人,于此可见。”
他曾与大学士陈名夏、冯铨、成克巩等推荐御史郝浴巡授四川。郝浴奏劾吴三桂专横跋扈,图谋不轨,吴三桂反劾郝浴欺君罔上。刑部处郝浴死罪,吕宫为他说情,奏准,降郝浴三级并流放奉天。顺治十一年(1654)三月,陈名夏因倡言“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而被处绞刑,吕宫被株连为夏党,并以误举(荐举郝浴)罪降二级留用,专修《资政要览》。顺治十二年(1655)书成,加太子太保衔。吕宫目睹政敌环视,官场险恶,加上另有不愿步先人吕不韦后尘之隐情,他决定急流勇退,以体病数次提出辞呈,顺治帝虽一再挽留,吕宫仍坚辞,顺治帝勉强同意,特赐貂裘、蟒缎、鞍马等,并言待他身体康复后仍将召用,并保留了大学士头衔。吕宫赐归后,为防走漏风声,故意不住祖宅,特意购屋于前北岸,闭门不出,至于地方官员或友人求见,一概托病谢绝,以至于吕宫闲居家乡10年“里人不知有相国”。康熙三年(1664)吕宫病逝于家,终年62岁。
2008年2月26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1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吕宫府.常州市文物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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