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吕梁市政府机构
吕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全市金融业和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全市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协调和落实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牵头组织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考核评价,落实金融机构激励措施。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工作。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
(三)负责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和协调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配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基金业改革和发展。拟订全市基金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市基金业的管理。负责对全市由政府出资发起,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考核。引进各类投资基金在吕梁设立机构。
(五)指导和推进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牵头培育管理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负责各类交易场所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和推进股权、产权(资本)、债权等各类交易市场建设。
(六)推动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地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各类法人金融机构的培育发展工作。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加强对新兴地方金融组织的培育、管理和协调服务。按有关规定对全市典当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进行管理。
(七)负责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吕梁信用环境。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交流。拟订引进金融人才的政策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
(八)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金融机构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九)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编制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协调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参与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管理。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吕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要防范、化解、有效处置辖区金融风险,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本地区良好金融生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科学高效的服务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党群工作;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重要文件草案起草工作;负责建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与实体经济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工作;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交流;拟订引进金融人才的政策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
(二)银行保险科。负责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牵头开展银行机构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配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参与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和推进民营银行的设立和发展;协调构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引进各类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落户吕梁。
(三)资本市场科。负责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直接融资工作;拟订促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和服务工作,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协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运用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负责联系协调证券、期货经营等金融服务业,配合上级证券监管机构做好驻市证券、期货机构的管理工作;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证券期货业;引进各类证券、期货、基金机构落户吕梁;拟订全市基金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由政府出资发起,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做好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四)地方金融科。按有关规定全市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相关业务审核报批和日常管理,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管理和风险处置;指导协调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组织组建改制、重组等改革发展工作,并考核其对吕梁经济社会支持保障等业绩;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非银行金融领域;指导推动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各类交易场所的培育、管理工作。推进股权市场、债券市场、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产权(资本)市场等金融市场建设。
(五)金融稳定科(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落实风险处置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按有关规定对全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相关业务审核报批和日常管理,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进行管理和风险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协调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参与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管理。
现任领导
吕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计平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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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