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信访局
吕梁市政府工作部门
吕梁市信访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群众通过来信、走访、网上投诉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等工作。
(二)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重要上访事项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四)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制订信访工作制度;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宣传信访工作。
(六)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事项;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对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等工作进行指导。
(八)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信访局。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承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终考核;组织调研和预警处理;与驻京、驻并接访工作组进行工作对接;负责信访业务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二)综合科。负责全市信访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负责有关文稿的撰写工作。
(三)接访科。负责分流、接待到市委、市政府的群众来访,转送、交办和督办市本级受理和上级部门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市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信访突出问题,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组织安排市级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访情况的汇总和分析研判,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事项;定期向地方和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指导和检查基层党委政府来访接待工作;抓好深度应用信访信息系统工作。
(四)督查室。督查各级各部门对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上级交办和市本级排查的主要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市委选派到市信访局挂职锻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信访督导活动;负责督促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对信访工作中不作为的人和事提出问责建议。
(五)复查复核科。负责对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复核的审核,组织协调、督促、回复等工作;负责处理跨地区、跨部门信访事项;负责聘用法律顾问及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等工作;负责信访听证、依法终结等工作。
(六)网信科。负责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和市本级受理的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办理群众向市委、市政府信箱反映信访事项及市领导批示件的转送、交办、督办等工作;对来信、网上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向各县(市、区)和部门通报群众来信、网上投诉办理情况,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市办信、网上投诉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
现任领导
张致滨,市信访局局长。
吕晓全,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喆,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晓龙,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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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