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
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是吕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地方性标准规范;
(二)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大数据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市级大数据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四)协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承担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
(五)负责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市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的具体工作。
(六)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大数据应用局。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数据安全标准科。研究拟订大数据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地方性标准规范。承担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大数据重大项目谈判。协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承担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研究拟订并推动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与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市级大数据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督促推进大数据项目建设。监测大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大数据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应用推进科。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大数据开发应用,指导大数据应用重大工程和各专项云工程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建设规划。指导大数据创业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政府购买云服务的审核工作。
(五)交流培训科。开展大数据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大数据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负责机关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吕梁市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指导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行业协会的相关工作。
现任领导
王恩泽: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机关全面工作
辛怀宇: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数据标准规范、审查监管、安全保障和应急协调方面工作,负责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工作,负责大数据行业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党支部、下乡帮扶工作;承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相关工作
张向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大数据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大数据与社会经济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工作,承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领导组相关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30 13:2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