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档案局是中共启东市委、市政府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归市委办公室管理,启东市档案局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的职能。
机构简介
启东市隶属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档案馆建立于1959年6月,1990年2月启东撤县建市后更名为启东市档案馆(局)。 启东市档案馆(局)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归市委办公室管理,档案馆(局)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的职能。档案馆(局)人员编制13人,设置四个科室:秘书科、监督指导科、、征集编研科、接待保管科,馆内已聘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2人,助理馆员4人,管理员1人。 1991年,启东市档案馆在南通地区率先获得江苏省二级先进档案馆荣誉称号,1999年12月又顺利通过了二级先进档案馆的复查验收。局(馆)连续十多年被南通、启东市委、市政府评为“双文明”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连续多次被省、南通市档案部门评为先进。 档案馆馆藏档案设置6个全宗群,220个全宗,共有各类档案资料88759卷(册),馆内主要珍藏了建国前的革命历史档案、旧政权档案、诉讼档案、史志谱类档案和建国后的县(市)、区、镇(乡)、党政群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1990年以前的文书档案,以及公证、统计、人口普查、土壤普查、照片、信访等专门档案。其中人物照片档案是启东档案馆的一大特色,曾得到各级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好评。另外还整理了吕四渔港、棉花高产、启东版画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组织人员编写了《档案馆指南》、《启东组织史》、《重要文件汇编》、《春风七年路》、《启东大事记》、《人事工作》、《劳动就业》、《住房建房》等多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汇编资料。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相应的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市档案事业,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全市机关、镇(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并组织开展档案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
(四)负责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有关业务问题,推进全市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五)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六)制定全市档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和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
(七)开展档案学理论和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研究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定期接收市级机关、镇(乡)、人民团体、企事业按规定应移交给启东市档案馆管理的档案资料;及时接收撤销单位应进馆保管的档案资料;接收有关组织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寄存的档案资料。
(九)负责向全社会征集散失在有关组织和个人手中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史料。
(十)负责馆藏档案的管理,保护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修补、复制、编目和统计等工作;逐步用先进技术手段代替档案的手工管理和手工检索,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
(十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查阅档案资料的接待工作,按规定做好开放档案的划控、编目等工作,及时向社会开放历史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和《启东市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