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梦文学社
长春光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社团
启梦文学社,成立于2014年4月23日,是长春光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社团。该社团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刊名称为《启梦》。启梦文学社以发挥广大同学文学特长为基主线,为汉语言教学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启梦文学社对未来发展的规划是成为“立足本校、面向长春、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文学标兵社团。也希望与长春以及全国其他各高校文学社团结成战略联盟,为培养新一代文学人才做出贡献,助力中国当代文学事业长足发展。
组织结构
总顾问
张德江
顾问
张柏发 傅亚庶 孙颖 于占江 孙春平 刘家新
指导教师
丛冰梅 刘丹
社长
王豪
副社长
赵泽萌 耿雪
政务部
秘书组织部
部长:韩铭 周畅
活动外事部
部长:翟佳慧 申屠效瑭
新闻宣传部
部长:宫成 杨璨宇
文化艺术部
部长:耿雪 李梓瑜
美术设计部
部长:蔡思逸 杨紫巍
编辑部
主编:沙显彤
副主编:刘梦瑶 翟李伊娜 赵欣宇 马乐
领导题词
发刊词(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张柏发题)
《启梦》文学社首刊与大家见面了,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光华学院建校十几年来,秉承“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理念。为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探索新的思路,研究新的方法,提供学生发展提高的平台。《启梦》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破茧而出,它的诞生必将为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搭建一个理想平台。使大家在这个文学园地一展风采,同时它必将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启”乃开启之意,“启梦”广含青年学生立志之梦,发展之梦,寓意美好愿望的实现,将从这里开始。愿《启梦》广开门路,广聚贤才,多出精品,办成亮丽的风景,办出光华的特色,为实现我校6年规划(2014~2020)做出贡献。
社员作品
李相
《帆过万木春》
沙显彤
《时人且笑》、《沙式风流》、《江城赋》、《建党赋》
王豪
《桂兰的幸福》、《渔趣》、《茶余饭后》
赵泽萌
《辛晨泽灵》、《荒唐》
林高赟
《孤独的黑猫》、 《的卢》、 《公交车上的老人》、 《甘心》 、《孤独》
刘梦瑶
《物命大黑》
李云飞
《保持热爱 奔赴山海》、《可惜我是水瓶座,幸好你是水瓶座》
高国元
摄影作品:
申屠效瑭
《心系天下,心忧国家》、《春华秋月可长驻,但愿不负年华不负卿》、《醉得一瓣心香》
启梦足迹
1.2013年11月,时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工副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于占江副教授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2级汉语言系张步禹同学在院学工办公室一起商量决定成立一个全校级别的文学社,为提高同学文学鉴赏水平和写作能力、促进青年人的思想进步与自由,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全面复合型文学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2.2013年12月,写出了文学社建社章程,为下一步人才招揽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3.2014年3月开学,启梦文学社正式成立,张步禹、张鹏博、李殿财、赵晖、杨金念等同学正式进入文学社工作。随后,马绎然、李国旭、郑雅琪、董建佐、张泽、陶秀凯、谢晶晶、刘孝通、杜明卉、祝翠莲等重要成员加入创建文学社。
4.2014年3月至4月,启梦文学社在我校举行建社以来的首次征文活动,立即引起全校师生的积极响应。本次大赛共征集文章116篇,诗词36首,楹联3副,随后在5月举行了颁奖仪式;5.2014年6月,首次征文的部分优秀作品集结成刊,6月中旬第一期社刊初定稿。
6.2014年7月董事长,院长题词,校党委副书记张柏发为文学社题写发刊词。
7.2014年8月第一期社刊内部发刊,同月,在各院系大一新生中纳入文学爱好者21名。
8.9月,文学社首次全体成员会议召开,文学社章程正式宣读,于书记列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9.同在9月,《启梦》创刊号优秀作品《时光唱片》社会公开发表。
10.2014年10月举办喜迎国庆征文比赛,同月,《还好遇到你》在社会公开发表。
11.2014年11月份加入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光荣的成为其会员单位
12.2015年9月,社内名誉社长张步禹、名誉主编杨金念等六人被华夏文学社团同盟会授予“青年文星签约文星”称号。
13.2015年10月20日,启梦文学社成功申请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风起阅读驿站”,并于11月1日收到匾额被正式授予“风起阅读基地”称号。
14.2019年承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征文活动。
15.2020年8月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
16.2020年10月编选社刊《启梦》至十四期。
17.2020年10月举办“廿载桃李庆冠辰,志学信新绽光华”系列校庆主题征文活动
校庆主持词撰写
参与校庆20周年主持词撰写及节目颂光华词朗诵稿撰写
称号
长春光华学院启梦文学社于2014年11月申请加入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光荣地成为全国高校文联会员,并联合长春理工大学风尘文学社、吉林建筑大学草帽文学社、吉林师范大学四季风文学社等省内20多所高校在吉林省内发起成立“吉林省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前社长张步禹任第一届主席团主席。2015年9月末启梦文学社方面得知此项目相关情况后,便立即提交申请,后同诸多高校所属的文学社同时通过主办方考核,被授予阅读基地匾额,正式成为了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和风起中文网在我校的风起高校阅读基地。
此次阅读基地授牌活动由风起中文网、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联合举办,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全国高校文学社团发展,提高当代大学生文学素养和整体素质,推进全民阅读进程,倡导青年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建有特色的书香校园文化。
长春光华学院启梦文学社自2014年4月份正式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我校文学事业发展,先后在全校举办了四次大型征文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全校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此次启梦文学社被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授予“风起高校阅读驿站”称号并建立起阅读基地,必将再次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进而倡导我校大学生形成每天坚持阅读的良好习惯, 改变当下校内学生读书数量少、阅读时间短、功利性阅读、碎片化阅读等现状。
主题征文活动
201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名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日,70年,在人类漫长发展的长河中,可谓沧海一粟。可就在这弹指一挥间,我们伟大的祖国,却创造了流芳千古的壮丽历史。70年的风雨沧桑。70年的卓绝探索。祖国的复兴是来之不易的。为让广大青年了解祖国的复兴历程,进一步践行爱国主义教育、我社特举行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使同学们能够在经历军训、开展学习生涯的初始,在祖国七十华诞来临之际,交一份给自己,给祖国的答卷。
在颁奖典礼中,师生们用诵读重温了时代精神,用歌声献礼了祖国,更用精神风貌展现出浓厚的爱国和爱校情怀,对促进学生进一步养成良好习惯、树立高远目标、成就美好人生具有重要意义。
推广普通话
我社在长春光华学院校内开展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推广活动,2020年9月15日至23日是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宣传主题是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此次活动在长春光华学院语委办的领导下,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启梦文学社在校内展开宣传推广。
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全校师生要学好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大家要从我做起,自觉地在社会公共交际中使用普通话,加强和提高语言素质和人文素质,有力地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师生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
章程
《启梦》文学社章程
唐代诗人杜甫在《偶题》中写到:“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为了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青年人的成长,促进青年人的思想自由与进步,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丰富校园文学气氛和师生文化生活,长春光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创办了《启梦》文学社,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校园业余文化团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文学社旨在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师生的人文素养,扩大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素质,发挥学生的强势智慧,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平台,提高文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的知名度,建设文学院汉语言教学的新特色,为汉语言教学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提高阅读、鉴赏、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化和师生业余生活,力争把《启梦》文学社建设成为大学生展示才华的乐园、文学创作园、科技孵化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文学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设有秘书处、财务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五大政务部门,并让学生担任相应职务。文学社下设《启梦》院刊编辑部,名誉顾问1人,名誉总编3人,主编2人,副主编3人,美工设计部5人,编辑15人。
第四条(一)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建设与发展,制定学社发展方向和刊物宗旨,负责文学社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计划的实施,组织工作任务与分工,具有人事任免权,有召开文学社的重要会议权利兼任主编,经费保障。
(二)两位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
(1)一位负责抓编辑部和美工技术部兼任主编,负责刊物风格的总体设计和审查,有所管本部社员的任免权。
(2)一位负责各个政务部,协调各个部的工作,可兼任财务部,有所管本部社员的任免权。
(三)秘书组织部:负责召集、组织、主持文学社日常会议和集体会议,负责发布文学社重要文件和临时消息,负责联系各个部门,负责文学社的社费,负责购买文学社举办活动所需物品,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社团人员进退档案管理,负责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新闻宣传部:负责文学社的全面宣传工作,负责社刊的分发,负责会议、活动现场的拍摄,负责网络新闻的编写和报道,负责启梦文学社QQ交流群的推广,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微博、微信、百度百科
(五)活动事务部:负责文学社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负责与校内外其他兄弟社团进行沟通、交流、联谊,负责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教师来我社进行讲座,负责各种商业赞助,为社团活动提供经费。
(六)文化艺术部:负责文学社社内举办的文艺晚会,负责参演校内外文艺节目,负责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学生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七)主编:由一副社长兼任,负责管理编辑部日常事务,负责文学社社刊内容的总设计和文稿的征集,对所管本部社员有任免建议权,负责编辑刊物风格的总体设计和审查,负责刊物的审核、印刷、发行。
(十)副主编:协助主编负责《启梦》文学社社刊文稿的征集与整理、社刊文字的校对、社刊刊物图片的搜索与征集,同时负责刊物的组稿、文字编辑处理,图文设计。
(十一)编委:为副部级干部,负责对社刊的质量严格把关,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负责对所投稿件进行审核、修改,带头攥写稿件,推荐高质量的稿件,提供刊物插图。
第三章社员
第五条入社
(一)凡长春光华学院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有一定文学素养、创作能力和作品,愿意并按时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启梦》文学社。
(二)申请者应填写一份入社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三)申请者在批准加入文学社后一周内,交个人免冠照片一张,办理入社相关手续。
(四)新生入校以后,在两周后即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后即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启梦》院刊、校报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七条社员义务
(一)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文学社章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文学创作,努力完成文学社给的任务。
(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八条退社
(一)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二)毕业生自然退出文学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文学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文学社社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会刊投稿一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不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知行合一
第九条
(一)每学期编辑出版《启梦》院刊1——2期
(二)每学期举行一次文学讲座,邀请作家、顾问讲授文学知识,传授写作技艺。
(三)每学期举行一次社员优秀作品展览或主体征文活动,展示社员创作水平,繁荣校园文化。
(四)不定期举办文学沙龙,交流创作经验,讨论、鉴赏优秀文学作品。
(五)不定期组织郊游、野炊、观光等活动,加强社员间的交流和认识,呼吸自然气息,领略美景之神韵,感悟造化之神奇。
(六)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欢,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奖惩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作品,入选的作者在校刊上通报表扬,对特别优秀者,辟专版介绍。
(二)对社员中表现出色者,或在文学比赛中获奖者,予以奖励。
(三)凡每学年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本社活动,五周内无稿件上交者,按自动离社处理。
(四)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1 18:29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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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