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
海南自由贸易港使用的标志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启航),包含了起航的风帆、涌动的海浪、高耸的椰树等海南元素,在配色上突出了中国红、深海蓝、生态绿。
产生背景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这项重大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同年8月31日,为更好地宣传推介海南自由贸易港,树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特形象,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视觉文化符号,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确立历程
2021年2月,海南省委深改办从1400余件应征作品中选出10件优秀作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网络投票;同年11月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经过初审、实质审查、公告等程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和45张《商标注册证》。
2022年1月7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正式发布。
设计要素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包含了起航的风帆、涌动的海浪、高耸的椰树等海南元素,在配色上突出了中国红、深海蓝、生态绿。
象征意义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包含了起航的风帆、涌动的海浪、高耸的椰树等海南元素形象展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鲜明的中国特色,总体构图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寓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新发展理念,乘风破浪谱写新时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篇章。
在配色上,“中国红”代表着海南的革命精神,其代表就是红色娘子军、是“二十三年红旗不倒”、是全国最大经济特区等一系列“中国革命”元素;“深海蓝”代表着海南受权管理200万平方公里广阔的海洋,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生态绿”代表着海南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体现了海南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使用原则
法律法规
2021年12月30日,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为自贸港标识的所有权人,委托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自贸港标识图案、文字、色彩以及组合方式进行规范、提供示例,并对自贸港标识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使用场景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贸港标识一般仅用于非营利目的,自贸港标识的使用人为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向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报送《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使用备案表》进行报备,《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使用备案表》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首页进行下载,如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在10个工作日内未回复备案意见,则视为同意使用。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定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对备案使用的单位及事项进行公开。
以下情形无需备案,可直接使用:
(一)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定机构、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主办、承办的各类招商宣传、对外交往等非商业目的的活动及活动纪念品;
(二)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自贸港重点园区的主要建筑,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
(三)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内部使用,如内部印刷刊物、纪念品等;
(四)其他经海南省委、省政府允许的情况。
注意事项
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专用权,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规范合理的使用注册标识。社会各界愿意使用标识的机构和团体,在使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是自贸港的官方标识,代表的是自贸港的官方形象,本质上是一个公益性的标识。因此,原则上只能用于非营利目的。
第二,形象标识是包括文字、图案、色彩以及组合方式等一整套形象标识系统,使用时必须完整、准确、统一、规范,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以污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或不规范比例、色彩展示。
第三,形象标识已经依法拥有商标权,相关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使用人未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的,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会进行督促改正。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进行恶意诋毁、损害的,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设计者
陈聪荣是厦门理工学院工艺美术系老师、厦门日报社美术编辑,是一位工艺美术师、自由设计师,曾设计过北京大学中文系徽标、第22届世界土壤学大会徽标,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徽标等,另有1000多个作品在人民调解徽章、全国青年文明号、“世界十佳运动员”评选等标识评选活动中获奖。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20 23:52
目录
概述
产生背景
确立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