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升(
1953年7月14日-),为新光集团创办人
吴火狮之子,
台湾地区政治人物,台湾台北市人,台联党籍,“立法委员”。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美国哈佛大学企业管理暨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著有《与台湾关系法》、《一个新社会的诞生》、《东亚现代化的困境与出路》等书。
1987年返台筹办台证综合证券公司,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后历任台湾经济研究院兼任副研究员、台大法学基金会董事、太平洋盆地经济委员会理事、东吴大学副教授、新光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德富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副董事长、“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副秘书长等职。1991年底参选第2届不分区“国大代表”落选。
1992年12月当选第2届增额“立法委员”,为“立法院”次级问政团体“新政会”和“玉山会”主要成员。1994年4月任“国际青年民主联盟”执行委员会副主席。1996年2月任新光集团台证证券公司董事长,兼任台湾银行公会、券商公会理事。
曾任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党政协调工作会副主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国民党海外工作会副主任。2001年10月因违纪参选“立法委员”被开除国民党籍,加入台湾团结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