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民政局
吴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预算内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科 制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统筹管理全区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全区性社会福利募捐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对象集中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敬老院工作。
机构设置
优抚安置科(区双拥办、区安置办) 负责全区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主管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制订实施本区优抚办法和标准;承办烈士称号的初审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复员退伍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事务科(区地名办) 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培训村(居)委会主任;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建设;负责镇(街道)、村(居)委会撤消、更名的审核、申报等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有关工作。
老龄工办 贯彻实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关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有关涉及老年人权益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老龄工作,研究制订发展老年人事业的规划;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尊老、敬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承办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移民办 承担宣传贯彻有关移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移民加强教育、培训,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研究制定本区水库移民动迁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承担编制水库移民项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工作;承担移民遗留问题的登记、申报工作,并争取国家的有关政策;承担移民经费的管理,监督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区殡葬执法大队 承担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监督检查管辖区内的执行情况;承担落实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殡葬监管执法工作有关计划规划;承担辖区内殡葬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对辖区内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承担开展文明丧葬、“绿色殡葬”、“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约束殡葬行为,倡导健康文明办丧的新风尚。
婚姻登记窗口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领导分工
吴兴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分工
唐于建 局党组书记、局长,残联党组书记。主持区民政局、残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徐 瑛 残联理事长。主持残联日常工作。
金 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残联党组成员。负责老龄事业、养老机构、生态墓地、殡葬执法、安全生产、信息等工作,分管老龄办、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会事务科(生态墓地)、殡葬执法大队。
顾龙堂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负责优抚、安置、双拥、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优抚安置科、双拥办、移民办。
吴荣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负责救灾救济、低保工作、社会福利、福利彩票、慈善事业等工作,分管社会救济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中福在线、慈善总会。
姚新芳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社会事务、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党的建设、人事人才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名办、婚姻登记处。
地理位置
吴兴区民政局
参考资料
领导分工.吴兴区民政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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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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