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9月在上海新建中学参加中国民主青年同盟,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社会科学工作者。1950至1953年他先后就读于东吴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政治学系、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被选定为留苏研究生,1955年至1959年就读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部,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一直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7年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2003年2月11日吴大英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
吴大英同志自1959年起在法学所工作,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曾任《
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85年任法学所副所长。1988年至1994年任政治学所所长。他还担任过中国法学会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政治学学科规划小组组长、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等学术团体职务。
吴大英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学术功底扎实,学风正派稳重,一生从事法学理论、立法学、宪法学、政治学领域研究,为我国法学、政治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付出了毕生精力。他治学勤奋,著述颇丰。其代表性著作有《立法制度比较研究》 合著 、《比较立法学》 合著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问题》、《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问题》、《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译著有《各国选举制度》、《国家和法的理论》、《共产主义者同盟》、《政治学说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