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安
华晨宝马原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吴小安,男,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现称北京外国语大学),曾任华晨宝马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人物履历
于1985年获得北京外国语学院(现称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学士学位,其后于1992年获得纽约Fordham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4年1月起担任执行董事
1998年4月起,担任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邦之董事。
1988年至1993年曾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副经理。
1998年4月至2005年9月,担任绵阳新晨的董事,
2002年起,在华晨中国先后担任多个职位,
2002年6月起担任华晨中国之主席、以及于1994年1月至2002年6月担任副主席兼财务总监。
2002年10月起担任华晨之董事、1994年1月起担任沈阳金杯之董事以及2003年5月起担任华晨宝马汽车之主席。
2011年7月再次获委任为绵阳新晨的董事。
2012年4月24日任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1年2月,任华晨投资之董事。
曾任新晨动力董事会主席,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现名金杯(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职务任免
2024年9月,华晨中国(01114.HK)公告,吴小安先生因其他事务已提呈辞任(i)公司执行董事;(ii)董事会主席;(iii)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子公司高管任命委员会成员;(iv)授权代表;(v)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vi)公司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所有其他职位,全部由2024年9月11日起生效。
人物事件
2023年8月3日,吴小安被廉署拘留调查怀疑涉及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并于2023年8月4日在不获起诉情况下保释外出。
2024年6月24日,吴小安获廉署知会,廉署已完成对吴小安的调查,并确认不会进一步对吴小安采取任何行动。吴小安已于2024年6月24日获无条件解除保释,案件现已完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4 20:0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