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倒》等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并检查落实;草拟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的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
工作职能
(二)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促进计划生育、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四)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指导、协调、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六)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制订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实施部省级和市级的计生科研课题。
(九)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和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管理和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规定,,编制计划生育药具分配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使用与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省和湛江市及本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定期审计各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有关的国际援助项目;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计划总结、保密保卫、外事接待、基建修缮、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省和湛江市及本市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经费分配计划;组织评估中央、省和湛江市及本市补助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和
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负责机关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及行政管理等事务。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犬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护老干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的评优评先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审核上报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和管理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等工作;协助政府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协调社会力量,向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服务,指导、帮助兴办人口福利事业;开展国外计划生育民间交流,承担双边合作项目;组织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与育龄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政策法规股
研究提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草案.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
社会保障制度,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流动人口的信息交换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计划和调配等工作。
(三)规划统计股
贯彻执行省人口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计划;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会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信息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协助计生药具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生育药具分配计划等工作。
(四)宣传教育股
制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协同宣传新闻文化等单位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报道;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发放、制作与管理等工作。
(五)科学技术股
对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发展;指导各地及有关部门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组织独生子女病残儿和避孕
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医学鉴定;指导避孕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检查督促《常用计划生育技术节育手术常规》的落实;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使用、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宣传推广国内外计划生育新技术、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等工作。
(六)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
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呈报考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