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吴川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促进城乡就业政策的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措施;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
三、制订职业技能开发和就业培训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及核发证书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机构组织建设;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指导全市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学徒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下岗职工培训。
四、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企业职工工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监督;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依法实施劳动监察职能。
五、对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实行宏观管理;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拟订企业工资收入调节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和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审核中央和省属驻吴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六、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负责公费医疗管理。
七、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八、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
补充养老保险和
补充医疗保险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九、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负责全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诉讼工作。
十一、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与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承办局机关行政事务活动事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文秘档案、保密、机关财务及接待等行政事务。
培训就业股
负责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综合管理劳动就业工作,拟订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劳动工资股
负责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统计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实施。
养老和失业保险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和失业保险政策,负责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和职工特殊情况提前退休的审批。
规划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
负责编制劳动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监督社保基金管理。
劳动监察股
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检查和劳动年审,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和处理劳动关系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局的信访举报工作。
医疗工伤保险股
负责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贯彻执行工伤、职业病等级鉴定标准,执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落实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的待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