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司法局是
吴川市人民政府主管
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现任局长是梁玉泉。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
3、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和对刑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维稳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组织人事工作。组织、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
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局长:梁玉泉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及经费和装备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文件、材料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机要、文秘、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等。
2、法制宣传股(挂市普法办牌子)
拟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承办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基层工作管理股(挂市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牌子)
组织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证书和法律服务执照的年审注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维稳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公证律师管理股
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上级机关办理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指导律师工作、负责
律师资格授予和其执业律师年审注册登记的报批工作。
5、政工办(副科级)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表彰奖励、立功创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
直属行政单位
1、吴川市法律援助处
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收或免收费用的法律服务;监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检查指导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及案件质量;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的宣传、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2、吴川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接受政府及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资企业的委托,代理参参加加各种诉讼仲裁活动和非诉讼活动;担任政府及政府部门,相关组织的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事项和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政府要求,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修改工作;政府中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担任的工作;承办部分法律援助案件。
直属事业单位
1、吴川市公证处
依法履行国家法律证明机构的职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情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具体职能按国家公证条例规定:(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2)证明继承权;(3)证明财产赠与、分割;(4)证明收养关系;(5)证明亲属关系;(6)证明身分、学历、经历;(7)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8)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真实;(9)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文、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0)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11)保全证据;(12)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13)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2、派出机构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调处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指导、管理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基层领导依法行政,担任乡镇、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律师事务所
广东梅江律师事务所
广东佳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