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房产管理局
吴川市政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宅与房地产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住宅房产业的实施办法和地方性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概括
吴川市房产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赋予房产行政管理职能。
职责
(一)
(二)指导和监督全市房产开发经营活动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经营中的土地利用工作和监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
(三)负责组织城市房屋调整,研究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廉租住房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住房准入制度执行;完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健全社会住房保障。
(四)负责辖区国家直管公房管理;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房屋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公有房产、私有房产管理和房屋修缮、白蚁防治管理以及全市国爱直管公房的租赁、维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危险房屋的治理;拟订市区房屋修缮、拆改的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产转让、转换、抵押、评估、拍卖、租赁以及中介经纪服务管理;规范房产市场;指导和监督房产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租赁管理、社会中介评估以及中介经纪服务。
(七)负责全市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平面测绘管理;统一管理市区的房屋地籍和房地产权属档案;负责全市房地产权登记发证、验证和换证工作。
(八)负责市区房产毗连房屋管理和个人建造住宅时的权属确认及资格审批;负责城市房产纠纷调解。
(九)负责全市房地产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反馈和传递;对直管所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负责本行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本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承诺
为全面履行该部门职责,保证房地产管理法规的正确实施,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能,给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特作出以下工作承诺。
一、简政提速,高效便民
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压缩行政审批和业务事项办结时限,具体业务承诺时限如下:
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法定时限:20日内,承诺时限:5天;2、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法定时限:30日内,承诺时限:10天;3、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法定时限:30日内,承诺时限:10天;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法定时限:20天,承诺时限:10天;5、廉租住房申请核准法定时限:55日内(含公示时间),承诺时限:审核及勘查15天,公示15日后报市政府。
其他业务事项:1、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法定时限60天,承诺时限10天;2、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法定时限60天,承诺时限15天;3、房屋抵押登记法定时限7天,承诺时限3天;4、房屋租赁登记法定时限15天,承诺时限7天;5、直管公房管理:对要求承租直管公房的客户,3天内作出明确答复,5天内签订租赁合同。
二、优化服务、提升质量
1、接待群众礼貌热情,挂牌上岗,规范服务。
2、推行首问责任制,遇事不推却,不敷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办理那些手续,提供那些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引导或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积极协助办事人打听清楚。
3、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办证咨询单制度,在咨询单上写明客户办证所缺材料,避免客户不必要的往返。
4、坚持便民制度,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5、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设置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法行政,廉洁奉公
1、推行政务公开,保证阳光运作。对行政审批事项、房产业务办理事项法律依据、办结时限、收费标准、事项责任人等在办事大厅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结合提高行政效能工作扎实开展“无差错、争主动”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有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以良好的机关形象作出表率。
3、落实“十项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局领导带头落实“十项禁令”,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对违反“十项禁令”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4、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或没有履行承诺被投诉的,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告诫;对构成行政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一年内被告诫一次或诫勉三次以上的,当年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调整其工作岗位,符合辞退条件规定的,给予辞退处理。被告诫一次或诫勉两次以上的股室,给予“黄牌”警告。
参考资料
吴川市房产管理局.吴川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08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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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括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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