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法制局,挂靠
市政府办公室(保留行政级别正科级),是市政府主管法制工作的工作部门。法制局内设综合股和行政复议应诉股。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副股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按行政编制15%核定事业编制1名。
简介
吴川市法制局挂靠
市政府办公室(保留行政级别正科级),是市政府主管法制工作的工作部门。
机构
法制局内设综合股和行政复议应诉股。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副股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按行政编制15%核定事业编制1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有关政府法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协调、指导本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
(二)拟订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审核修改由本市负责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按要求对上级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三)依法核准本市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对需要设立的行政执法队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上报审批。负责《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和监督使用;组织和指导本市的综合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市人民政府督察队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具体组织、监督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
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
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组织实施依法应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实施或决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修订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对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对镇政府(街道办)开展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七)负责市政府法制信息和调研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