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宏,云南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原副主任,红河县三村乡原党委副书记,补干村原第一书记
人物生平
1992年,吴志宏参加工作。
2018年3月,被州委派往红河县三村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担任红河县三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驻村工作队总队长,补干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
2019年10月17日,红河州驻村扶贫干部吴志宏在工作中突发重病,被送往墨江、玉溪、昆明等地医院救治。因医治无效,吴志宏于11月8日去世,终年49岁。11月8日,吴志宏家人遵从其生前意愿,将其器官捐献。11月10日,吴志宏捐献的器官均移植成功,使昆明、杭州两地共5人得到救治。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12日,红河州委发布决定,追授吴志宏为“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州党员干部向吴志宏同志学习。
2019年11月,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国地方志先进工作者”称号。
2019年12月27日,中央文明办发布12月“中国好人榜”,吴志宏被评为“敬业奉献好人”。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21年7月,入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名单。
2021年9月,吴志宏被授予“云岭楷模”称号。
2021年11月5日,入选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2021年12月,荣获第八届云南省道德模范(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