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东,男,汉族,湖南省衡南县人,1973年10月出生,函大本科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7.09-1990.09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劳动经济管理专业学生
1990.09-1995.05 衡南县古城乡团委书记
1995.05-1995.09 衡南县双林乡干部
1995.09-1999.12 共青团衡南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6.09-1999.06
湖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
1999.12-2000.06 共青团衡南县委书记
2000.06-2000.12 共青团衡南县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0.12-2003.01 共青团衡南县委书记、党组书记、少先队衡南县工委第一主任
2003.01-2004.02 衡南县三塘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2004.02-2006.07 衡南县三塘镇党委书记
2006.07-2007.01 衡南县委常委、三塘镇党委书记
2007.01-2011.07 衡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07-2013.07 衡南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2013.07-2017.04 衡南县委副书记
2017.04-2018.12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8.12-2019.03 耒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2019.03-2021.04耒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21.04-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08,免去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现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副秘书长。
人物事件
2021年7月,吴旭东在
11·29耒阳煤矿透水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