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显国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河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
吴显国,男,汉族,1956年8月生,河北三河人,1980年3月入党,1975年2月参加工作,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75.02-1978.03 河北省三河县新集中学教师
1978.03-1981.03 廊坊师范专科学校物理专业学习
1981.03-1983.08 河北省廊坊市第一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1983.08-1989.07 共青团廊坊地委、廊坊市委书记
1989.07-1992.09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1992.09-1994.11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1994.11-1997.12 河北省廊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1995.11-1996.11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7.12-2001.07 河北省廊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07-2001.12 河北省廊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1.12-2002.02 河北省廊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2-2003.12 河北省廊坊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12-2005.03 河北省廊坊市委书记
2005.03-2005.06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6-2006.09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9-2006.11 河北省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
2006.11-2006.12 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
2006.12-2008.09 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
2013.01-2015.05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5.05-2015.06 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5.06 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河北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人物事件
2008年9月,据新华社消息:根据国家处理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调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鉴于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同志对三鹿牌奶粉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免去吴显国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5 18:04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