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勇,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四川邻水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83年12月至2001年12月,在达县(达川)市、通川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副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5年09月,历任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体改办党组书记、主任;
2005年09月至2008年11月,任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万源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
2020年12月至2021年05月,历任达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源市委书记。
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任达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1年10月至2023年07月,任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担任职务
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达州市第二、三、四次党代会代表,达州市第三、四届市委委员,达州市第三、四届人大代表,达州市第四届政协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7月20日,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接受吴晓勇辞去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5月24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3年12月,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勇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专职驾驶员服务;道德败坏;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吴晓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