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仙
湖南国医专科学校原副校长
吴汉仙,字捷三,别号袢湖医叟,岳阳县鹿角人。
个人简介
1876年(清光绪二年)生。年17岁,补博士弟子员。科举告废后,从祖父究心医学。1928年(民国l?年),任国民革命军。人军第三师军医处上校处长,先后担任长沙市公安局医师登记审查考试委员,《医药月刊》编辑部长、主编,湖南省国医药建设委员会委员,湖南国医专科学校副校长、校长,湖南国医分馆馆长,南京中央国医馆理事,以及日本东京汤本医院、新加坡医药联台会、马来亚雪兰莪医药联合会顾问等。
生平
1929年(民国18年)2月26日,国民政府中央卫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决废止中医,激起全国中医药界的强烈反对,吴汉仙被湖南中医药界公推起草反对通电,接着由上海《医界春秋》社张赞臣等发起,组织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进行请愿斗争,他又被推为湖南中医药界请愿代表。
1933年参加反对湖南省卫生实验处制定《卫生医药十年计划》中有关消火中医中药的斗争。1935年11月国民党中央“五全大会议决案”有中西医平等待遇的条款,但一直没有公布。为此,湖南国医药界于1937年1月,趁国民党中央开会之际召开大会,吴汉仙和谢君塘等被公推为请愿代表,为实现上述决议而斗争。
生平著作有《袢湖医学丛书》(即《雪鸿医学十种》),以及与刘裁吾、宫怀素合编的《中西病理学合参》等书。1948年卒。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9-11 20:45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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