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同映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
吾同映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0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姜端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营业性演出;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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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2-09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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