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仁寿(1858—1929),江苏溧阳人。出生于穷苦农民家庭。自幼在私塾读书,聪颖好学,后因家庭无力负担学习费用,中途辍学。20岁时,离家自谋生路,在县城内开设茶馆,历时十载,结识了不少衙吏、绅商、文人、讼师,丰富了他的社会阅历和处世经验。由于偷造铜筹,触犯刑律,被官府察觉。为了逃脱追捕,他流亡异乡。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他回溧阳疏通,参加乡试,被录取“壬寅补行庚子、辛丑并科举人”。三十二年(1906)获得“问官”(地方行政宫的司法助手)的寒缺,分发莒州录用。他到职后,审卷细心,处事慎重,断案公正。是年冬升调冠县试署。宣统三年(1911),代理莒州知州。不到一个月,辛亥革命爆发,莒州改为莒县。周仁寿剪去辫子表示拥护共和制,被任命为莒县知县。他任知县十年间,严禁鸦片,惩治赌博,并举办保生局、因利局、感化厂等福利机构。为了培育人才,他还创设了营县乙种农业学校单级教员养成所、莒县中学、崇德女中。1924年升任胶东道道尹兼烟台交涉员。1926年他调任琅琊道道尹兼警备司令,行辕设在莒县。次年又兼任中央赈灾会济南分会主任。晚年居住北京。1929年病逝于上海。
人物生平
周仁寿(1858~1929),原名坤荣,字敬甫,后作镜甫,生于江苏省溧阳县歌歧后村一个穷苦的农家。仁寿自幼聪颖好学,后因家庭无力负担学习费用,被迫中途辍学。自20岁始在县城经营小茶馆,包揽讼词等维持生活,后因假造铜筹事发,被官府通缉,从此过着亡命生活。
仁寿1900年考取举人,1906年被分发到莒州任问官。任问官期间审卷细心,处事慎重,断案公正,凡他公断的案子,人均心悦诚服。因之不久即被提升为冠县试署。任职期间,屡建功勋,因此被上宪看中。
1911年,莒州知州熊远猷因故弃职,山东巡抚胡建枢保荐仁寿代理莒州知州。到任不久,孙中山领导的武昌起义爆发,辛亥革命成功,同时宣布实行共和。在大势所趋之下,仁寿也剪去辫子,表示拥护共和制,1913年仁寿被任命为莒县知事。仁寿主莒后,进一步认识到,在社会动荡、地方不宁的情况下,要治理好莒县,须先行消除匪患,才能顾及其他。便立即将原有练勇扩充成有马步警兵600余人的警备队,筹集枪械,加强训练,大张旗鼓地在全县范围内剿匪,使长时间活动在境内的大小股匪或被歼或逃匿,不敢再为非作歹,社会秩序得以安宁。
民国初年,赌博、鸦片烟在全县猖獗。为根除恶习,仁寿首先张贴告示,布告全县,讲明赌博、吸鸦片的危害;继之,召开士绅名流会议,要求他们以身作则,带头垂范;最后对违抗者绳之以法,严惩不贷。从此,全县赌博之风大大收敛,吸鸦片者锐减,社会秩序也大有好转。
仁寿主莒期间,热心公益事业,带头捐款、募集资金24193吊为基金,先后倡办了保生局、因利局、感化厂等福利机构,并个人出资400吊购置蒲苗植于城壕中,所得收入用于修补城墙开支。为免除莒城沭水之灾,1919年再出资3300吊修筑北起马庄、南至邹家庄的十余里沭河堤和杨家店子石桥。
莒地历来学校稀少,中学更是根本没有,学生求学多半到临沂、济南或青岛,路途遥远,费用颇大,甚是不便。为此,仁寿曾多次申请省署,要求批准建立莒县中学。后虽经省署批准,但资金与建设需要相差太远,经仁寿多方筹集,莒县中学于1924年建成并开始招生。为了使女子得到同男子一样的学习机会,1913年,仁寿在县衙毗连处创办了“崇德女学”。同年,招收县城周围的女孩子入校学习,在其感召下,其女儿淑传自愿将自己买嫁妆的千元银元全部捐出以供女学办公之用。
仁寿主莒,政绩突出,1924年被升任胶东道尹兼烟台交涉员,并获“二等文虎章”、“宝光嘉禾章”各1枚。1926年调任琅琊道尹兼警备司令,是时,仁寿将行辕置于莒城。1927年兼任中央赈灾会济南分会主任,期间曾专门拨红粮500包赈济莒县灾民。1928年方永昌北退时制造了震惊全省的招贤以北的瓦屋事件,仁寿闻知后,除个人捐大洋4000元以表慰问外,又拨大洋17400余元、面粉4000袋,赈济蒙难灾民。
由于政绩卓著,1929年仁寿升任浙江省政府主席。赴任前身患重疾,赴上海就医,因病入膏育,医治无效,病故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