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思,
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
主任。2012年11月25日,论坛网友“90后小李”发帖《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元芳,你怎么看?》,称其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辆,估计资产超过20亿元。周伟思表示,是他人故意中伤自己,承认网贴中所发的8处房产有6处为其所有,至于自己名下有多少房产,其表示“我也不清楚”。
个人经历
周伟思的履历表显示:1960年出生,初中学历,1976年在生产队做工,1987年在家务农,1992年去广州做生意,1998年在龙岗做生意到至今。
正是这个简历并不出众的村官,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方面公开资料上却显示:拥有获得房产证的物业共20余处,包括1栋办公楼、6栋工业厂房、6栋宿舍和1栋住宅。
龙岗规划国土档案查询处工作人员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这还不包括未办和正在办房产证的房产。
另一份公开数据表明,1999年至2010年,周伟思个人名下拥有物业达64栋,其中住宅12栋、商业楼10栋、工业厂房35栋、综合楼7栋,共占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登记在其妻杨小球、儿子周荣生、周华生名下的物业有12栋,全家申报物业共计76栋,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左右。这些物业大多数在2001年前后登记,建设日期多数在2001年3月之前。
一夜暴富
“周伟思的确是个能人。”按照居民说法,1982年,改革开放不久,周伟思就大胆开了小卖铺,出售小百货补贴家用。在这过程中,随着开放浪潮推进,不少香港人到村里租赁地皮、盖起厂房。受此启发,1987年,头脑灵光又有点本钱的周伟思涉足建筑业,当起包工头。
除了自己积蓄,周伟思还动用了其在香港的兄弟资源,借来10万元,又向银行贷款,买地圈地盖厂房。随着靠厂房收取租金积累到一定量,继而买地盖农民房,如此滚雪球般发展方式,让周伟思掘到第一桶金。
在新一轮城市化进程中,周伟思位于深惠路沿线的部分物业被改造被拆,并获赔上亿元,物业骤然升值数倍,一夜暴富。
当上村官
2004年,深圳全市城市化后,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已任村委会主任的周伟思,顺其自然当上了居委会主任。
此后,他又陆续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等职务。
在他看来,每年工资10万元出头,相比身家过亿,这份薪水微不足道。“钱对我来说确实不重要,当初干这份工作确实想为居民们做点实实在在的事。”
周伟思当上村官后,也确实带动了当地的发展。据南联股份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本地居民每人每年分红超过1万元,在龙岗区256个股份公司经济实力排名第二。
能取得这种成绩,周伟思曾经坦承:靠的就是旧改,通过物业置换升值。
成也旧改,败也旧改,这恰恰成为他栽倒的绊脚石。
亦官亦商
从
公诉书中得知,周伟思受贿的钱,主要来自旧改项目和统建楼建设。
周伟思说,导致他身陷囹圄的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看中的就是自己的职务之便和当地的影响力——周伟思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促成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检方公布,该旧改项目中,周伟思收受开发商逾千万元好处费。
对于该地块的开发,南联居民一直心存异议。深惠路边上地铁口地块商业升值潜力巨大,最终却以社区名义以4000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土地溢价收入被地产开发商获得,南联社区居民及股份制公司却未分享收益。
居民认定,周伟思就是幕后推手。当地人更关心的是,在担任南联村官后,周伟思的财富暴涨多大程度上与职务有关。
涉嫌犯罪
事件回顾
2012年11月25日,论坛网友发帖称,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
村委主任周伟思在当地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辆,估计资产超过20亿元。
针对帖子内容,周伟思表示,是他人故意中伤自己,至于自己名下有多少房产,其表示“我也不清楚”。深圳市龙岗街道办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网友“90后小李”于2012年11月25日下午在
天涯论坛上发布一则名为《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元芳,你怎么看?》的帖子,帖子称,他是深圳龙岗街道的一名普通村民,周伟思任职村主任7年期间,利用职权便利,变卖霸占村委集体土地,商业勾结违法建设等,目的是为了方便自己办理违法事件执行便利。“在本地范围内周伟思主任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部,据初步统计现时周主任的资产最少超过20亿元人民币。”该名网友称,周伟思还专门开设了一家高档酒楼(百富城珍宴馆)。
该网友还发出其所称周伟思拥有的房产图片,涉及的房产有龙岗街道南约社区正中高尔夫球场内别墅群,龙岭苑别墅(1栋),龙岗街道深惠路南联旭源大厦,银珠岭路5层厂房等十余处房产,帖子在微博上被众多网友转发评论。
当事人回应
据网帖反映,龙岗区名为“百富城珍宴馆”酒店,旭源大厦也归周伟思所有,但据酒楼及大厦的负责人表示,房产均不是周伟思的。
针对网帖反映的内容,周伟思一开始表示,这是发帖人对自己的中伤。他说,发帖人姓周,他因为南联社区一处旧城改造的问题跟自己纠缠在一起。他说,“这个发帖人早上还来找过我,说正的搞不定我,就用黑的搞定我”周伟思说,自己并不是村内的主任,自己当上干部也是村民的意思,“这都是村民选的,我也很累”。至于周伟思拥有房产多少处?他表示,“我也不清楚”。
随后周伟思终于承认,网贴中所发的8处房产有6处为其所有,只有一处有产权,其余5套房产的产权问题没有做出回应。他说,他来社区前,是开公司做生意的,而自己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
展开调查
现任的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欧锦添。欧锦添说,网帖发帖人是因
旧城改造项目与周伟思扯到了一起,2012年11月26日上午,
南联社区领导看到网帖之后就立即向
龙岗区警方报警。
据龙岗街道办一位知情人透露,周伟思在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这一职位上确实干了很久,之前周伟思曾经商,很有钱,南联社区面临经济困难时,周伟思曾借钱给南联社区。
针对此事,
龙岗街道高度重视,于2012年11月26日上午召开紧急会议,成立由街道监察室和集体资产管理办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龙岗街道办称,周伟思现任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南联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非中共党员。对其是否存在有网友反映的问题,街道办会在调查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012年11月27日,
龙岗区监察局牵头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龙岗街道党工委决定,调查期间暂停周伟思社区常务副站长职务。
2012年11月27日,被举报坐拥60栋物业20亿资产的深圳社区干部周伟思表示,“你问我有多少物业?我也不清楚,但有钱是肯定的,前几年深惠路改造,政府就赔了一个亿现金给我。”他说。
周伟思坦承,有些物业有
房产证,有些没有。能够办房产证的物业都落在他的名下。网帖里点名的8处房产,他承认5处属实。银珠岭路5层厂房、8层楼房和旭源大厦3处物业不是他的。南都记者走访了联亨商务大厦。那是一栋16层高的建筑,正在招租。大堂的宣传单显示,该物业总建筑面积3万平米,若按周边同等物业价格保守计算,这栋楼的总价值约4亿多元。
对于网帖所指的20辆豪车,他表示,“十辆八辆是有的,也是好车(
奔驰、
宝马、
保时捷等等都有),但都是二手车。”他说不喜欢买新车,因为二手车开过几天还可以再卖。靠物业收租发家的周伟思说,自己未曾插足公司经营,两个儿子一般大事会征求他的意见,小事兄弟俩自己做主。
免职逮捕
2013年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周伟思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并于当天对其刑事拘留。由该案牵出的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永华因涉嫌受贿也被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共立案4件5人(单位)。周伟思一案牵出的其他人员,包括何永华等3人也先后被执行逮捕。
正式起诉
2014年1月初,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透露,经初步调查,周伟思受贿主要集中于旧城改造的项目。检方称,在南联社区的一次旧城改造项目中,某房地产公司请求周伟思出面帮忙。周伟思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促成了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事后,周伟思先后收受该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
起诉书指控周伟思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为:其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期间,接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开发及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贿赂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伙同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收受人民币4500万元(周伟思分得人民币2000万元,范某分得人民币2500万元),此外,周伟思又单独收受了叶某的好处费人民币400万元。
同时,起诉书指控周伟思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嫌收受好处费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其中,其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为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争取开发权提供帮助,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某好处费人民币500万元。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在建设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项目中,收受合作方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00万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周伟思的“村官”的身份认定和法律界定有一定“复杂性”:2004年深圳全市城市化后,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原任村委主任的周伟思也随后担任居委会主任。作为居委会主任、兼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2007年起又被任命为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依法从事公务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在从事基层自治管理工作中,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周伟思利用不同身份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好处费的行为,分别触犯了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
另外,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使违规建设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多次送给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某共计港币20万元。
庭审现场
2014年2月26日,公诉方指控周伟思在2004年至2012年间,作为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在协助政府推动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及市政工程拆迁谈判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并向叶平东索要好处费共计2400万元。
公诉人说,2011年9月,天基公司将南联小学片区旧改项目转让给远洋地产有限公司,获利20多亿元。周伟思与范胜命共同商量决定由范胜命出面向叶平东索要好处费。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叶平东送给周伟思、范胜命共计4500万元。其中,周伟思收受2000万元,范胜命收受2500万元。面对大笔资金,地下钱庄、现金支票成为受贿主要手段。公诉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周伟思收取的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是叶平东从其香港上海商业银行个人账户通过地下钱庄转款至范胜命的账户,由范胜命替周伟思购买基金;另一笔是叶平东将三张面值417万元的港币现金支票(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送到周伟思家中;范胜命收受2500万元,由叶平东分三次从其香港上海商业银行个人账户通过地下钱庄转款至其账户。
公诉方认为,上述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范胜命系受贿罪的共犯。周伟思承认:“叶平东到我办公室跟我说给我500万元够不够,我说听说你买了20多个亿吧,才给我500万肯定不够。他问我要多少,我说最少也得2000万,他马上答应了。
”此外,公诉方指控周伟思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天基公司于2011年6月在深惠路段70-120米拆迁范围内拆迁四栋物业以及2011年9月用诉讼方式清走租户,以此收取叶平东给的好处费400万元。――500万元只是“一般数目”令人惊讶的是,周伟思由于受贿太繁密,对于一笔500万元的赃款根本记不清了:公诉方认定周伟思2004年利用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促使叶氏电气(深圳)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获得了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权。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平东拿出500万港元作为好处费,通过两人的介绍人范胜命交给周伟思。范胜命将这笔钱兑换成人民币530.5万元,自己留下30.5万元,送给周伟思500万元。
对此,周伟思称,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收过这笔钱了,因为2004年时,500万元对他来说并不是大数目,只是“一般的数目”。
相关评论
别拿村干部不当干部监管漏洞纵容腐败
广州、深圳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表示,这么多
村官出事,关键在于他们身份上的特殊性,导致对其监管的盲区。实际上,在日常管理中,村干部几乎没有有效监督。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岳经纶教授分析认为,村居是自治组织,没有所谓上级一说,而村民选出的村居主要负责人,以集体经济名义向银行贷款、开办集体企业等具体行为,村民往往并不知情,集体经济是赚是赔也是村干部说了算。
负责“亿元村官”案的中山市小榄镇纪委书记冯结红说,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不受国家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限制。而镇、街道一级的内部文件规定,更多的只是一个“形式”,起不到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