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周口市政府机构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是周口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张华任局长。
基本概况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建议,指导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八)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2.与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收购、存储、运输,政策性粮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4.与周口市能源规划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侧重于技术推广和具体项目落实。周口市能源规划建设局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以及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会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侧重于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科
3、畜牧科
4、机关党委
5、发展规划科
6、计划财务科
7、资源利用科
8、种业管理科
9、乡村产业发展科
10、种植业管理科
11、农田建设管理科
12、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13、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14、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16、政策与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17、市场与信息化科(外经外事科)
18、水产科(周口市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19、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20、饲料兽药科(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21、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化室)
22、兽医科(周口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直属单位
1、周口市农业种子站
2、周口市农业信息中心
3、周口市畜牧总站
4、周口市饲草饲料站
5、周口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6、周口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7、周口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8、周口市农业干部学校
9、周口市农村经济工作站
10、周口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11、周口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12、周口市农业生态与资源利用站
13、周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周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5、周口市农产品重量安全检测中心(周口市绿色发展中心)
16、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周口市分校(周口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现任领导
张华(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陈亚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务、政务、财务,负责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后勤管理、新闻宣传、计划财务、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监督评价、水产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局办公室、市委农办秘书科、计划财务科、水产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
王建春(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乡村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周口国家农高区建设、农村创业创新、招商引资、农业农村信息、农业统计、农业展会、“菜篮子”工程、饲料企业管理、农(兽)药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局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外经外事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兽医科(市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饲料兽药科(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靳登高(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
安进(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业科技教育,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业农村改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和扫黑除恶等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分管局发展规划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政策与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市乡村产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国勤(二级调研员):
协助张华同志分管畜牧业发展,负责畜牧养殖、奶业发展、土壤肥料、农业环境保护、农业资源利用、秸秆禁烧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局畜牧科、资源利用科,联系市土壤肥料和农业资源保护中心。
张瑞(二级调研员):
协助张华同志分管种植业发展,负责农技推广、植保植检、种业发展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局种植业管理科、种业管理科,联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种业发展中心。
郭秀真(二级调研员):
协助张华同志分管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事、老干部、乡村人才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局人事科(老干部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1 14:17
目录
概述
基本概况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