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统计局是周口市人民政府组成的工作部门,位于河南省周口市。
主要职责
周口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等工作。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统计设计管理、社会发展统计和区域经济监测评价考核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机构设置
周口市统计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周口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周口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周口市服务业统计中心)、周口市统计局数据中心等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和信访等工作;协调直属单位的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全市统计事业费,省和市拨款的专项基本调查经费;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科
研究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检查、处理全市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统计设计管理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承担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国民经济核算科
(服务业统计科)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建立建全服务业体系和调查制度,客观反映各县、市、区服务业发展状况,满足各级部门宏观管理及科学决策需要,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
农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就业等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社会和科技统计科
(文化产业统计科)组织实施科技及R&D资源清查、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
组织开展对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县市区乡镇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各级调查队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承担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局专业资格考试;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6日,拟被评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部门领导
局长:邓昌锋
副局长:郭强
纪检组长:李国臣
副局长:刘娟
调研员、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胡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