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政法系是我校设立最早的教学单位之一。她始建于1974年,原名为政文专业。1979年政治、中文分开,改称政治专业。1982年改称政治科。1985年增设了历史专业,改为政史科。1989年改称政史系。2000年为增设法学专业,改称政法系。政法系重视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现设有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和法学三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和市场营销三个专科专业(学制三年),是我院设立本科教育最早的教学系之一,也是我院唯一一个拥有3个本科专业的教学系。
政法系拥有光荣的历史。在发展过程中,虽几经变迁,几易其名,却蒸蒸日上。三十年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历届系领导、老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政法系形成了优良系风,谱写了昔日的辉煌。在我国高等教育飞速发展、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今形势下,政法系与时俱进,又焕新姿。特别是 2002年以来,随着学校由专科升为本科,政法系更是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如今的政法系已经发展成为拥有本、专科两个专业层次,四个专业方向的
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基地。
政法系现有一支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任课教师3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8人;博士4人,硕士12 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1人,省级骨干教师 1人;省级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文明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十佳师德标兵”1人。政法系现有在校学生900余人,其中本科生400余人;专科生500余人。
政法系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高素质、能力强”的要求,着眼于培养的专业人才专业性与通用性结合,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与适应性,并具有可持续发展与自我发展的能力。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
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能在中等以上的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他们进一步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奠定基础。
历史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系统的历史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历史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以上学校合格的历史教师、学科教学研究人员、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学或科学研究人员,并为他们进一步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奠定基础。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他们进一步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奠定基础。开设有
哲学、法学、
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六大学科的主干课程,并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关礼仪、现代公文写作等实用课程,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被评为我院重点建设学科。
政法系注重以深入教学改革带动科研工作的发展,以科研工作的发展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通过出台科研成果奖励措施,积极鼓励教师们从事科研工作,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教师们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科研氛围。1995年以来,政法系教师主持并完成科研课题19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8项,地厅级课题9项; 主持或参与出版教材或论著48部,其中学术论著9部;发表论文360余篇,其中在全国核心期刊或专业重要期刊上发表80余篇;获科研奖励230余项,其中地厅级以上奖励36项。
政法系注意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不断的加强和完善管理工作,政法系已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包括各种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奖惩规定等在内的规章制度,并通过认真的贯彻执行,已取得了显著成绩。如在全省教学质量评比活动中,政法系被评为校级先进单位,在院“优化教学秩序,树立良好学风”活动中,政法系又被评为校级先进单位,在科研上政法系连续多年被评为校级先进单位,并且党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团总支多次被评为先进团总支。
政法系全体师生在院党政领导下,发扬“团结拼搏、艰苦创业、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以专业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依托,以规章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按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优促强、再创佳绩”的发展思路,团结奋进,携手共创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