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晗
原柘城县公安局控申大队指导员
周明晗,赵作海冤案被告,被捕前任柘城县公安局控申大队指导员,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
周明晗在办案过程中对赵作海组织、实施了刑讯逼供,导致赵作海被错定为杀人凶犯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刑讯逼供罪。6月26日,龙亭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明晗被免予刑事处罚。
最新修订时间:2020-07-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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