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毛春
南昌师范学院原副院长
周毛春,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江西临川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副教授。
人物经历
1982.09-1986.07 江西农业大学植保系学习(1986.07获得江西农业大学植保系学士学位)
1986.07-1991.07 江西农业大学植保系团总支书记
1991.07-1993.03 江西农业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3.03-1994.10 江西农业大学农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4.10-1999.04 江西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9.04-2000.12 江西农业大学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书记(正县级),同时下派南昌市安义县任挂职副县长
2000.12-2002.12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委副书记(正县级,省下派干部)
2002.12-2003.05 江西省九江市委农工部副部长(正县级)
2003.05-2006.01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委副书记
2006.01-2011.05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11.05-2011.06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2011.06-2016.08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委书记
2016.08-2016.11 待安排
2016.11- 南昌师范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2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周毛春的南昌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人物事件
2020年1月3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鄱阳湖流域部分地区水生态保护问题依然突出。南昌市推动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作滞后;上饶市应在2017年底建成投运的4座沿湖建制镇污水处理站没有一家正常投运,大量生活污水直排;九江市和上饶市一些县区存在填湖占湖、侵占湿地问题;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长期存在违法捕捞作业,其保护区内有大量违法网箱养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都昌县委书记周毛春(现任南昌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诫勉处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5 13:23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