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治国
原辽宁省纪委常委
周治国(1917~2000),曾用名周建华、国田,1917年5月出生在河北省迁西县东寨村一个非常贫苦的农民家庭。193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参加冀东红军抗日游击队。1938年参加冀东抗日联军,历任特派员、宣传员,抗联十四总队、二十三总队,三总队副总队长、指导员;青龙县、平泉县游击大队队长兼指导员、冀东八路军十二团一营副营长,晋察冀十三军分区第一远征工作队队长,承(德)平(泉)宁(城)联合县县长。2000年2月22日,周治国因病去世,终年83岁。
日本投降后,周治国任中共热东工委书记,热东地委副书记,冀热辽十八地委民运部长,辽西省工会副主席。新中国成立后,曾历任鞍钢铸管厂炼钢厂总支书记,鞍钢弓长岭矿党委书记,鞍山市财贸部副部长,鞍山市财贸办副主任。中共辽宁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周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位优秀党员,是中国人民的忠诚战士。在坎坷的征途中,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了一生。
1938年周治国参加了著名的冀东抗日武装大暴动,率队活动在遵化、迁西等县。1940年7月,任新组建的三总队指导员,发动群众反扫荡,开展隐蔽的对敌斗争。为开辟抗日工作,他深入到青龙县的楼台子察看地形,调查民情,把调查的详细情况及时向李运昌司令员作汇报,受到李运昌司令员的好评。
190年到198年间,周治国遭诬陷,被开除党籍,强迫劳动改造。但他始终相信党、相信群众,对共产主义坚贞不渝,充满信心。
198年12月,周治国的冤案得到平反,落实政策后担任鞍山市财贸办副主任。1979年3月,任中区辽宁省纪委常委。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恢复和健全被“文革”破环的党的各级纪律检查组织和工作制度做出了不懈努力,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同志们的尊敬和爱戴。
1985年4月,周治国离休。
2000年2月22日,周治国因病去世,终年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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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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