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时称“绥远省归绥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1956年正式更名为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格根东街。全院有人员310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6.4%,其中硕士72人,占总人数的23.2%。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呼和浩特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这是内蒙古首个知识产权法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有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为基础组建专业化审判法庭,跨区域管辖自治区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呼和浩特市中院现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土默特左旗9个基层法院及10个派出人民法庭。辖区人口约270万,辖区面积为17224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底,全院行政编制人员233人,其中审判人员144人;事业编制人员65人。现有2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呼市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含组织人事科、法官管理科、老干部管理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鉴定处、装备处、网络中心等共计25个内设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中心。
呼市中院审判大楼共23889平方米,大楼设置审判区、办公区和服务区。审判区有大、中、小法庭共计16个,所有法庭实现100%数字化,走在了全区前列,配套合议室、公诉人、辩护人工作室等,法庭内还设有可供残疾人旁听案件的 “绿色通道”,法庭外设有安检系统。建成了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大屏、触摸屏、法官信箱、信访接待室等,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了解流程、反映情况;办公区建立了物理隔离的内部局域网,设置视频会议系统、数字法庭远程直播系统,在主要会议室安装智能会议系统,建成数字审委会议室;服务区在后勤保障方面配备有文印中心、档案库、射击场、休息室、文体活动室,这是北方地区较为现代化的办公大楼。近年来,呼市中院依法审结和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重大案件,为促进首府的科学发展,构建首府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呼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出2名“全国模范法官”,2名“全国优秀法官”及“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审判监督先进个人”等行业英模。呼市中院立案二庭被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更有立案一庭、刑一庭、审监庭纷纷荣立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2人荣立全区法院个人一等功、11人荣立全区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并有多位同志被授予“全区优秀法官”、“全区办案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