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葡萄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特产
和硕葡萄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特点
和硕县优越的光照条件能满足所有晚熟葡萄品种对光照的需求,有利于获得成熟较好的葡萄,生产的葡萄酒色度好,香气物质积累丰富,有利于突出葡萄品种的风味,具有典型性、糖酸协调的特质。
产地环境
新疆和硕县的气候条件与享有“红酒之都”之称的法国波尔多纬度相近,属于温带大陆性干燥气候,日照时长、温差大,适合多种酿酒葡萄的种植。 新疆和硕县三面为天山支脉环抱,一面比邻中国最大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独特的“山湖效应”大大提高有效积温,适宜的温差,打造了世界级葡萄的优良品质。此处拥有干燥疏松的优质砂砾土、3200小时年均日照、178天无霜期、15度昼夜温差以及年均78毫米的稀少降雨,苛刻的自然条件成就葡萄最佳的糖酸比例,在酿制过程中无需人工添加任何糖分,单糖含量却高达33%,使得葡萄酒拥有结构性更强,平衡性更好,口感丰富,香气浓郁的独特个性。同时,与和硕县相近的博斯腾湖湖水反射出的大量蓝紫光和紫外线,有利于葡萄果实和糖分积累,且糖酸比例适中,酿出的葡萄酒颜色、香气、口感都具有世界级的品质。
历史渊源
和硕葡萄种植及酿造历史可追溯到2000年。当时正值西部大开发,通过多年实践证明是酿酒葡萄生长优质区的和硕县提出了农业转型的思路,大力开发抗旱,抗碱适合当地自然环境的酿酒葡萄品种,发展葡萄酒产业。和硕县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成立葡萄办公室和葡萄协会,建立各类葡萄种植示范点,建立了《和硕县酿酒葡萄种植标准体系》和《和硕葡萄酒标准体系》。
2007年,和硕县自实施“退白扩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战略,重点发展以酿酒葡萄为主的“红色”产业。
2013年,为加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酿酒葡萄产业发展,和硕县政府把葡萄酒产业发展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县支柱产业。受该县政府委托,新疆标准化研究院和和硕县质监局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硕葡萄酒的标准制定、修订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已完成《地理标志产品 和硕葡萄酒》、《和硕酿酒葡萄标准体系 总则》、《和硕酿酒葡萄滴灌施肥技术规程》、《和硕葡萄酒酿造技术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14年,和硕县又安排3000万元作为葡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葡萄基地建设和管理,对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且达到投资强度的基本农户,给予一次性500元/亩的水泥杆和铁丝补助,并优先纳入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在国有土地上种植葡萄的基本农户,前五年免收土地租赁金。
生产情况
2008年,和硕县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达4万亩,具备年产葡萄酒汁1.2万吨、加工鲜葡萄2.5万吨的能力。
2013年,和硕县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已达12.28万亩,葡萄酒加工企业8家,年加工鲜葡萄能力达3.95万吨,全县生产葡萄酒(汁)6786.3吨,实现产值7295万元。
2015年,和硕县葡萄种植面积已达12万亩,年产葡萄酒能力近3万吨。在建和已建成的葡萄酒加工企业达到了13家。
2017年,和硕葡萄酒产区已建成优质酿酒葡萄基地9.94万亩,酒庄14家,在建、新建酒庄3家,年加工葡萄酒能力3.36万吨。开发了干白葡萄酒、桃红、果香型干红、陈酿型干红和白兰地等60多款产品。
产品荣誉
和硕葡萄酒在第六届烟台国际葡萄酒质量大赛上荣获一个金奖、三个银奖,在中国国际葡萄酒烈酒品评赛荣获2个银奖,在第六届克隆宾国际葡萄酒大赛和国际VINALIES葡萄酒、烈酒品评大赛上,夺得1金5银6项国际大奖。第七届巅峰国际葡萄酒挑战赛获最佳新世界葡萄酒(大奖)和第五届亚洲葡萄酒质量银奖,在“第六届亚洲质量大赛”中取得一金一银。在《葡萄酒评论》杂志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中国优秀葡萄酒。在《中国葡萄酒》大师邀请赛中获2银4铜。
2015年03月,和硕葡萄酒分获不同类别的8项“2015年度中国葡萄酒市场金羊奖”。
2015年12月0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和硕葡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和硕葡萄酒产地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北纬42°01′55″至42°22′39″东经86°45′20″至87°27′40″,总面积12.13万公顷。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一)红色品种:赤霞珠、梅鹿辄、西拉、品丽珠、佳美、蛇龙珠。
(二)白色品种:雷司令、贵人香、霞多丽、小白玫瑰、玫瑰香。
二、立地条件
海拔1048至1100米,土壤为棕漠砂砾土,土壤总含盐量≤0.12%,pH值7.5至8.5,土层厚度≥3米,土壤有机质含量≥8克/千克。
三、栽培管理
(一)苗木繁殖:采用扦插或嫁接繁殖。
(二)定植:
1.定植方法:采用“深沟浅栽法”,开定植沟深80厘米至100厘米,每公顷沟施有机肥60方,覆土后开浅沟定植,沟深25厘米—35厘米。每公顷定植≤4000株苗。
2.定植时间:每年4月中下旬,离地面10厘米处土壤温度稳定在10℃以上时栽植。
3.整形:2至3主蔓扇形整枝方法或水平龙干型。
4.施肥:按照有机肥为主,滴灌肥为辅的原则合理施肥。
5.灌水:采收前7天内禁止浇水。
6.产量:树龄3年以上所产葡萄方可用于酿造,每公顷产量不超过9000千克。
7.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一)酿造干型葡萄酒的白色品种果实总糖含量≥210克/升,红色品种果实总糖含量≥230克/升,滴定酸含量在5.5克/升至7.5克/升,并在表现出该品种特有品质、风味特征时即可采收。
(二)选晴天早晨露水干后采收;各品种要分采、分运,采收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加工处理。
五、工艺流程
1.干白葡萄酒:葡萄分选→除梗破碎→气囊压榨→澄清分离→酒精发酵→分离倒罐→澄清→贮存陈酿→均衡调配→冷冻稳定→除菌过滤→灌装贴标→检验→成品入库。
2.干红葡萄酒:葡萄分选→除梗破碎→酒精发酵→皮渣分离→苹果酸—乳酸发酵→澄清→贮存陈酿→均衡调配→冷冻稳定→除菌过滤→灌装贴标→检验→成品入库。
3.关键控制点。
(1)干白葡萄酒发酵温度控制在16至18℃;干红葡萄酒发酵温度控制在26至28℃,最高温度不超过29℃。
(2)干白葡萄酒不进行苹乳发酵,干红葡萄酒苹乳发酵温度控制在20±1℃。
(3)灌装前使用膜过滤进行除菌过滤。
六、质量特色
(一)感官特色
1.干红葡萄酒感官特点
颜色深,香气浓郁,香气呈现出黑加仑、巧克力、草莓浆果的香气。滋味醇厚协调,圆润,单宁细腻丰满,结构感强,回味悠长。
2.干白葡萄酒感官特点
颜色浅黄带绿,禾杆黄、金黄色。具有柠檬、苹果、哈密瓜、热带水果香气。滋味圆润细腻,平衡、浓郁,爽净,酸度适中,回味悠长,酒体活泼。
(二)理化指标:
(三)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和硕葡萄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和硕葡萄酒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2015年第14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9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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