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裴校书鹭鸶飞
唐代元稹诗作
《和裴校书鹭鸶飞》是唐朝中期诗人、文学家元稹创作的一首七言诗。
诗作原文
和裴校书鹭鸶飞
鹭鸶鹭鸶何遽飞,
鸦惊雀噪难久依。
清江见底草堂在,
一点白光终不归。
作者简介
元稹(779年-831年),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朝著名诗人。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25岁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年)为监察御史。长庆元年(821年)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大和三年(829年)为尚书左丞
元稹与白居易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诗作号为“元和体”。其诗辞浅意哀,仿佛孤凤悲吟,极为扣人心扉,动人肺腑。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其乐府诗创作,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直接缘于李绅。名作有传奇《莺莺传》、《菊花》、《离思五首》、《遣悲怀三首》、《兔丝》、《和裴校书鹭鸶飞》等。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 卷。
参考资料
和裴校书鹭鸶飞.古诗文网.2014-01-01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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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作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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