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前身咸宁专区中级人民法院,1972年12月更名为咸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咸宁地区撤地建市,遂更名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6个基层人民法院。
简介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最佳中级人民法院“,1997、1998年分别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2年3月19日咸宁市女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开幕。
机构设置
立案第一庭
立案第二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
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执行局(内设执行庭、执行裁决庭、综合科)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
政治部(内设人事科、教育培训科、宣传科)
离退休干部科
研究室
纪检组、监察室
司法警察支队(内设警政警务科、直属大队)
司法行政处
司法鉴定处
审判管理办公室
机关党委办公室
工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毛武威
咸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刘军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肖创彬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文燕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汪波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经全国妇联审核入选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2021年12月,入选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3月,全国妇联授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室“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