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评价是指对学生业已形成的品德认识或品德行为的评价。思想教育工作管理的重要方法。教育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有三:(1)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身和他人的品德面貌;(2)提高学生对品德规范的认识,增强其遵守品德规范的自觉性;(3)对学生的品德行为产生一定的监督或约束作用,促使学生的品德认识向品德行为转化。评价的类型,从性质分,有肯定性评价和否定性评价。前者指对学生良好的品德行为进行表扬、赞许或奖励。后者指对学生不良的品德行为给予劝阻、批评或惩罚。主要方式有开导、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乃至开除学籍。从被评价者的角度分,有舆论评价和自我评价。
前者指来自客观方面的评价,它包括师生对某学生个人的品德面貌所给予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后者指来自主观方面的评价,即学生个人从自己的品德认识出发,对自己的品德行为作出的是非善恶的判断。从评价的时机分, 有行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行程性评价是学生所在的班级或其周围的人们对他的品德面貌所进行的经常性、直接性的表扬或批评。阶段性、总结性评价是指对学生在一定阶段或一定时期的品德思想和行为所作的某一方面或全面的评价。评价时应注意不仅考核学生的认识,更要检查其行为表现;不仅要集中考核,更要经常性检查;不仅要有班主任参加,还要吸引各科教师和有关人员参加;不仅要考查学生在校内的表现,也要检查其在校外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