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伯因
哈伯因
哈伯因(石杉碱甲片),适应症为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亚乙基-5,8,9,10-四氢-7-甲基-5,9-亚甲基环辛四烯并吡啶-2(1H)-酮。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规格
0.05m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禁忌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由于本品用量极小,目前尚无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的药物检测方法。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分布亦快,分布相半衰期(t1/2α)为9.8分钟,生物利用度高,排泄缓慢,消除相半衰期(t1/2β)为247.5分钟,主要通过尿液以原型及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体外。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3×8片/板/盒,5×8片/板/盒,6×8片/板/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156
生产企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豫中制药厂
核准日期
2007年05月30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21 16:11
目录
概述
成份
性状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