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盐务分局是哈密地区行署授权的盐业工作主管部门,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务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地区盐业行业管理、
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哈密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哈密区域内盐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以及盐产品的加工、调拨、运销,国家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
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与地区盐务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哈密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在职职工65人,注册资金256.8万元,公司下属古湖公司、银光公司2家控股公司,4个盐业生产基地具有加碘食盐3万吨,原盐1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精制盐、工业盐、 牧业盐、皮革盐。企业年销售收入过千万元,利税超过百万元,产品远销河南、陕西等地。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控股哈密古湖盐业配送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银光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参股
若羌县罗布泊盐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