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哈尔滨市政府的职能机构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哈尔滨市政府的职能机构。
内设机构
3、负责组织起草中心党政综合性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材料和工作信息及对外报送各种文稿的核稿工作;
4、负责中心部门预算的编制、日常账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决算的编报和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的政务、人事、劳资、工作考核、综合治理、办公用品、后勤、工会、印章、图书管理、劳动纪律考核、临时用工人员管理、作废投标文件的销毁和处置及制定中心各种综合性管理规章制度等;
6、负责组织中心人员内部业务培训工作。包括:工作经验交流、专题业务讲座、采购业务知识培训等;
7、负责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沟通中心与上级部门、相关联部门和协调中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8、八是负责上级部门和中心内部公文的交换、收发、传阅、催办、落实、归档工作;
9、负责各种采购业务资料的取送工作;
10、组织落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中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事宜,受理中心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对处理意见持有异议的申诉;
3、经上级监察部门批准,初步核实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处理中心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中心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开展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5、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中心职能处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6、根据中心职能处室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录进行系统整理,向中心领导、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7、负责中心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项工作;
8、承办上级监察部门、中心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技术审核处工作职责
1、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依法依规落实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工作;
3、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技术审核;
4、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
5、依法依规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和政府采购文件;
6、负责组织现场勘察、召开标前答疑会工作,并就供应商提出的采购文件中影响公平竞争及技术不合理问题,督促采购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7、整理采购资料并将采购资料移交项目评审处;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评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技术审核处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做好采购项目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参与技术审核处组织召开的采购项目标前答疑会;
3、负责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4、负责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开标、评标工作;
5、监督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依法公平、公正地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并按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负责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负责撰写采购报告、整理采购资料,并及时向合同监督处移交采购文件;
8、配合合同监督处调查处理质疑工作;
9、负责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规、违约、违纪情况的记录工作,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监督处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文本制定工作;
2、负责接收项目评审处、电子采购处送交的采购档案资料,审核其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3、负责审核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并将审查合格的《政府采购合同》送交市政府采购办审查、备案;
4、负责审核、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工作,并将审查合格的《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送交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5、依法、依规组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
6、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协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工作;
8、负责受理供应商弃标处理工作;
9、负责受理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
10、负责协助采购办处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工作;
11、负责组织中心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息处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3、负责采购计划的接收、信息录入工作;
4、负责政府采购办公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参数审核专家库的维护管理、日常信息登记录入工作;
6、负责协议供货信息库的更新、政府采购数据库的备份及网络病毒的防杀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网站、内外网络的维护管理及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8、负责大屏幕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工作;
9、负责政府采购开标、评标过程的音像监控、对质疑项目和200万以上采购项目的光盘刻录保存工作;
10、负责政府采购数据报表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的组织、培训工作;
12、负责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工作;
1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子采购处工作职责
1、依照有关法规,审核、落实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
2、编制“网上询价”项目采购文件;
3、发布“网上询价”项目采购信息;
4、依法组织“网上询价”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并确定成交结果;
5、负责监督“网上询价”项目采购的评审程序,保证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6、负责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违约、违纪情况的记录工作,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在指定的政府采购媒体上发布“网上询价”成交公告;
9、编写“网上询价”项目采购报告;
10、整理采购档案并送交合同监督处;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宝亚军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办公室、监察室
杨柏林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技术审核处、合同监督处、信息处。
杨泗亮  中心调研员:项目评审处、电子采购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7 21:29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