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落实科技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任务,拟定全市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
机构改革发展,服务在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政策和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协调指导农业农村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工作。
(六)负责牵头组织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充分发挥全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指导监督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全市对外科技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市科技统计、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
科教兴国战略、
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为研发活动和研发人员松绑助力。深化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道德风险管控,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减少申报要件。强化宏观管理,逐步将项目受理、评审、验收等具体过程管理工作委托给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强化市校(所)科技合作,为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在哈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史志、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依托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相关工作。
(二)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拟订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专项统筹、咨询论证等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及科技统计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按要求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三)法规处
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承担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软科学研究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成果转化与创新服务处
负责全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联系国家、省驻哈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协同创新和“市校(所)合作”工作。
(五)高新技术处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指导监督实施,推动相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及产业化。提出相关领域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工作。组织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政策落实工作。
(六)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开展农业农村发展领域、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人口健康、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提出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推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域内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工作。
(七)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处
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服务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邀请外国人员来哈进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外国专家计划项目、重点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拟定出国(境)培训、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外国人才管理和外国人才重大活动。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机制。负责举办国际性科技展会和会议。承办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市纪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2年9月,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入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