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二二中学校是创建于1976年的公立中学,1993年被市教委认定为市级重点中学。学校多次被评为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市政府德育先进集体、市“三育人”先进集体,连续15年获
哈尔滨市教育局颁发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奖。
办学条件
2004年,累计投入逾6000余万元建成了一所面积达27000平方米,能容纳学生2500人的新校区。新校区拥有五十六个标准多媒体授课教室,四个高配置的物理实验室,四个化学实验室,两个生物实验室,两个语音教室,两个计算机专用教室,一间电子图书馆,多间大小会议室。所有教室和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均配备微机、
液晶投影仪和
闭路电视,并与计算机网络控制中心相连,实现了信息现代化。学校艺体中心设有标准的游泳馆,能容纳800人的篮球、排球、乒乓球馆以及音乐和美术专用教室。新校区的建成及管理思想的更新标志着该校已经成为一所硬件、软件均有质的飞跃的高标准、规范化的优质学府。
教师队伍
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证,所以该校制定《哈一二二中学教师队伍整体发展规划》通过“新老教师结对子”,上半年教师轮流作课,下半年参加区“说、讲、评”课大赛,年末进行“名师工程”评比等方式促进教师的早日成熟,极大的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使教育教学工作达到科学化和规范化标准。如今,该校一线教师174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33人,市、区级骨干教师45人,学历达标率100%,90%的一线请教师能够自制多媒体课件,熟练运用网络资源,达到了优化教学全过程的目的。在近5年的省、市、区、校级的各项教学评比中,已有100多人获得“教学新秀”、“教学能手”、“特殊贡献”等奖项。
素质教育
日新月异的世界赋予了我们新的任务,作为教育工作者也要与时俱进。该校现已初步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具有鲜明特色的“四育人”、“四结合”的素质教育模式,即形成德育育人、课改育人、自我育人、社会育人,并将四种育人模式有机结合的教育网络。达到学生具备“七种能力”,即科学研究能力、发明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演讲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同时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以上各种能力,我校建立了『学尚』摄影社、记者团、英语戏剧社、书画社、动漫社、网球社、心理社、校园电视台、广播站、VOY英语之声、街舞社、星火推理社、合唱团、《履迹》报社(文学社)、田径队等十五个学生社团。
办学特色
自
教育体制改革至今,我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进行了全方位的思考和实践。常规管理确保一个“严”字;教育思想突出一个“新”字;办学思路体现一个“活”字;教育方法要求一个“变”字;落实工作把握一个“实”字。现已基本形成具有一二二中特色的“教育系列工程”。
科研:实现“科研课题超前化,科研管理规范化,科研研究实用化”,注重科研课题的转化与推广速度。现阶段我校承担国家级课题1个,省级课题3个,区级课题6个。做到“组组有课题,人人都参与”,保证科研工作对教育教学的指导作用。
课改:当前我校正在进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常规教学模式探索,注重
研究性学习的迁移研究。
德育:发挥德育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并不断拓展德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使学校德育目标、内容系列化、德育管理规范化、德育方法多样化、德育途径网络化、德育评价科学化。根据高中学生心智发育比较成熟的客观情况,将学生纳入自我发展的轨道上。在班级中展开“星级工程”的评比,加强学生组织的自我监督和评价,在学生组织中设立“监察委员会”,增强学生管理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此外,在学校整个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学生的不断发展是我们不变的追求,针对我校特困学生较多的情况,由党总支发动全校师生成立“志宏助学基金会”(为常设机构),保障贫困学生也能顺利的完成学业。
一二二中学全体师生会一如既往的学习奋斗,立足于提高办学质量,寻求跳跃式发展。对照“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完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将我校建成一所高标准、精品化,硬件、软件建设均有飞跃的现代化学府,以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高中的需求。
记分制度
为创建一个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言行,特在学校内实行操行评定记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总分
每学期给参评学生操行基础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加减分制,学期末对加减分情况进行汇总,以确定该学期该生 的操行等级,并将结果记入档案。
加分
学生在学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予以加分
1.表现突出,经评比获得相应荣誉(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加2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4分。
2.任班级干部(班委会、团支部成员),认真负责,积极协助老师工作,经班任老师确认,加2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负责部门老师确认,加2分。
4.积极参加学校管理,主动承担文明示导任务,认真负责,言行规范,经负责老师确认,加2分。
5.学雷锋,做好事(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视情况加1—4分。
减分
学生在学校有以下行为,予以减分
1.迟到(包括课间迟到),每次减1分。
2.不履行请假制度,无故旷课,每节减2分,连续三节录记为半天,减5分。
3.不遵守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多次提醒拒不改正的,减4分。
4.不遵守自习课纪律,随便出入、看课外书或报纸、说话的,减2分。
5.无故不交作业,任课老师提醒后,拒不补交的,减2分。
6.在校期间不穿校服,减1分;不佩戴胸卡(包括食堂内),每次减1分。
7.不遵守课间纪律,在走廊内不右侧行走且不听从文明示导员劝阻的,每次减1分;在走廊内跑跳打闹的,减2分。
8.不做眼操(或眼操时间出入教室),减1分;间操不上,减2分。
9.随便出入外楼梯,减2分。
10.不爱护公物,对公物造成损坏的,除对被损坏物品照价培偿外,视情节减2—6分。
11. 在校期间有不守纪行为,不接受老师及教辅人员管理的,减2分;出言顶撞、污辱教辅管理工作人员的,减5分。
12.无正当理由,在校期间有外来人员到校找人的,每次减2分。
13.带手机、随身听、MP3到校的,减5分。
14.吸烟、喝酒,减8分。
15.考试作弊,减8——15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6.不能正确处理同学间矛盾,打架,视情节减10—20分,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记分结果
1.学期记分汇总作为确定学期操行等级的依据。
大于(等于)98分——优秀
大于(等于)92分、小于(等于)97分——良好
大于(等于)85分、小于(等于)91分——合格
小于85分——不合格
2.减分结果累积达8分以上者,予以口头警告;减分结果累积达15分以上者,予以警告处分,处分记入档案;减分结果累积达20分以上者,予以记过处分,处分记入档案。
学校荣誉
2021年10月,入选黑龙江省2021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公示名单。